上海已18次调整最低工资;多数省份调整幅度10%左右,少数省份超25%
本报讯 2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120元调整到1280元,如加上个人最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同口径比较,上海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仍为全国最高。
3月1日,中国东部的山东省、东南沿海的广东省分别上调了各自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而吉林、宁夏也在近期透露将在今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预计都将达到两位数。
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以来,中国有30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大部分省份的调整幅度都在10%左右,一些甚至达到25%以上。而今年,随着诸多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步伐的迈开,中国可能会迎来继去年之后的又一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年。
吉林省长春市2009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650元,去年5月1日上调后,这一数字变为每月820元。
山东省在3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6%,最高档工资标准为每月1100元;而广东省也在同一天起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省会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8.2%,增至1300元。
据了解,上海是第18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除2009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未作调整外,每年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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