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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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与说明

2011年05月2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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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纠错】

 5月27日A38版《李敖小S一笑泯恩仇》(编辑:甘丹 校对:付春愔)一文,“事件回顾”第1行中“汪小菲的婆婆张兰”应为“汪小菲的妈妈张兰”。

 【文字更正】

 1.5月27日A18版《对人体危害性很小》(校对:闫龙 编辑:郭红梅)一节,第1栏倒数第3行中的“甑别”应为“甄别”。

 2.5月27日C03版《用生命赢回尊严》(校对:刘苏 编辑:吴冬妮)一文,第2栏第3段第2、3行中的“濮存晰”应为“濮存昕”。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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