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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已公布多日,对“禁止在机动车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一条,市民意见纷纭,有人支持,认为地桩、地锁严重浪费停车资源,更容易造成意外和危险;也有人反对,认为禁止地锁不能“一刀切”,对购买或长期租用固定停车位的用户而言,不设地锁无法保证其正当权益。
在非固定车位随意设置地桩、地锁,这不仅是资源浪费的问题,更是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权限,用地锁强行“锁定”,既不合理也不公平。正因如此,不许在非固定车位设地桩、地锁,市民分歧不大。
但固定停车位的地桩、地锁是否该清除?所谓“固定停车位”,实际上专指那些小区内、楼盘公共停车场内出售、出租给私人的停车位。
这些“固定停车位”都处在公共区域,有的甚至就设置在小区内的便道旁、绿地边,有些虽然在公共停车场内,却与非固定车位犬牙交互,区内或外来车辆在不了解情况时误停、或泊车时偶然驶入,都很正常,一般打个招呼即可解决问题,地桩、地锁的设置却可能令这些车辆受损。
不仅如此,地桩、地锁都带有尖锐边缘,过往的路人,尤其老人、儿童不小心很容易被碰伤、绊倒,造成意外伤害。在国外,他人误停了固定停车位,车位所有者可以交涉,也可以打电话让拖车来拖,并将拖车账单寄给对方去付。所以,在国外,即便是固定停车位,也见不到有设置地桩、地锁的。
当然,如果是专用停车场的固定车位,则是否设置地桩、地锁,是买或租车位者的权利。但,如果专用停车场设有专人管理,也没必要多此一举地设置地桩、地锁了。毕竟,它们给人的感觉是生硬的,而不是柔软的。
□陶短房(学者)
相关报道见昨日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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