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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版  下一版    
 
第A21版:对话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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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名誉权这东西,谁都伤不起
愿意与药庆卫私下和解,拒绝公开道歉
去年12月29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走出法庭的张显接受记者采访。邓小卫 摄

  “私下里,老药打我一顿,我都接受”

  新京报:得知药庆卫要起诉你侵犯名誉权时,你心里怎么想?

  张显:非常委屈。我是大学老师,为人师表,名誉就是我的生命。现在别人说我犯法,要起诉我,我无法接受。

  新京报:所以你私下找到药庆卫要求和解?

  张显:我要求和解不仅是因为在名誉权上我伤不起,药庆卫他更伤不起。现在很多人同情他,一旦他官司打输,他会将人们的同情心消磨殆尽。所以,我给他发私信道歉,并要求去探望他夫人,希望私下里和解。

  私下里,无论怎么样都行。我跟老药说过,如果我给他下跪,或者他打我一顿,能够让他消气,我都接受。我是很诚恳的。你想,张显一个堂堂大学老师主动买了水果去探望他的夫人,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诚意。

  新京报:为什么私下里道歉可以,让法院判决道歉就不行?

  张显:我们这个社会,有许多柔性的东西,私下里相互让步很容易解决,消除误解,但是如果通过法院解决,就会激化彼此间矛盾。我认为:私下和解是需要相互包容的,包容无界限,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你知道网上怎么说?网上有人说:“张显不坐牢,全民学造谣”,这是对我名誉的侮辱,就是因为他的起诉,如今我成了一个受害者。

  新京报:你坚信不会败诉?

  张显:绝对不会。所以,我劝老药和解是为了他好。我对我的言论是负责的,也是很清楚的,打官司怕他输了伤不起。

  新京报:如果法院判你败诉怎么办?

  张显:那当然我不服,肯定要告。告到最高院我也要告,我是不会输的。我跟你说,名誉权这东西,谁都伤不起。这不是经济官司,不是几个钱能解决的,这关系到一个人的尊严。

  “现在网上对我任意抹黑”

  新京报:现在回头看,你是否觉得在代理药家鑫案中有不当的言论?

  张显:实事求是,是有,就是我说药家鑫二审戴眼镜是道具,后来他妈妈告诉我,那是药家鑫为了最后看一次亲人和朋友。我发现自己错了,就在微博上道歉。

  新京报:那为何这条微博很快就删了?

  张显:因为我突然道歉,导致很多网友认为我的微博被盗,纷纷留言质疑。我怕引起混乱就删了。

  新京报:你可以继续发微博澄清未被盗。

  张显:当时情况很特殊,这个案子正在最高院死刑核准期间,我不想别人认为我们这一方态度有改变。但事后,我还专门写了篇关于眼镜道具问题的博文予以道歉。

  新京报:这种说法会让人误会药家,广义上也是对药庆卫名誉权有损害吧。

  张显:我发现不实时,我都及时道歉了,会有什么损害?你看药庆卫的律师在网上怎么说,他说我是“网络暴力”,这是污蔑,是对我名誉权的侵犯。我不仅没侵犯他名誉权,相反,是他的官方发言人在侵犯我的名誉权。

  新京报:大半年前,药庆卫也遭遇类似的网络暴力,而他受到的围攻部分是因为你微博的误导?

  张显:药庆卫是受到了外界的批评。难道他儿子杀了人,他被人家数落几句不是应该的?而且,他的冷漠也确实是事实,不存在我误导网友的情况。

  新京报:此前,你也曾说过药庆卫可能是“军队的蛀虫”,他的名誉权是否受损?

  张显:这不是我说的,是转载的,而且没有肯定他就一定是蛀虫,只是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可能存在的蛀虫。药家鑫杀了我的亲戚,我不可能对他和颜悦色,我甚至动拳头都有可能的。所以说,我带着感情是很正常的。

  新京报:你是否应该核实后再发微博呢?

  张显:微博就是讲求即时性。我有一次去他家小区看,除草工人对我说“那栋军代表楼面积一般在两百平米以上,我们的职工家属楼是与人家没法比的”,这仅是一个描述。但他们现在揪住这点不放,说房子只有一百多平米。我想问一句,难道药家鑫判死刑是因为这句话?

  新京报:你认为没有侵犯药庆卫的名誉权,但在你微博上很多人由此批评你。

  张显:岂止是批评!我都成了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现在网上对我任意抹黑,狂轰滥炸,说我是“文革余孽”,还有人说出一万元买我一根脚趾,这不是网络暴力是什么?

  新京报:你反对网络暴力吗?

  张显:反对。我深受其害。

  “金钱换谅解是对富人的脱责条款”

  新京报:你在药案中的言论给你带来很多麻烦,当时想到过吗?

  张显:完全想不到。我做的是正义的事情,怎么会被指责呢?

  新京报:如果重新代理此案,你还会这样说话吗?

  张显:我说话会更理性,更严谨。但是人本性难移,我仍然要说过激的话。因为我是有感情的人不是神。而且我认为,微博发言不能温和,因为那代表我的立场,立场一定要坚决。

  新京报:你的立场是什么?

  张显:我的立场就是死者家属的立场,那就是该判死刑的一定要判死刑,哪怕一分钱的赔偿都得不到。

  新京报:你们表示放弃赔偿,也是为了能保障死刑判决吗?

  张显:是的。用金钱换谅解只是针对富人的脱责条款,富人杀了人可以用金钱换谅解,那么穷人杀了人怎么办?没有钱赔偿,无法得到谅解,就只能去死吗?我认为这种区别对待是不公平的。我非常反对金钱玷污法律。我要说明,我现在说的富人并不指向药庆卫,免得他又要去告我。

  新京报:一般来说,你代理的刑事诉讼同时附带民事诉讼,为被害人争取补偿也非常重要。

  张显:你错了。我们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要求死刑。我非常厌恶拿钱谈谅解,人命能谅解吗?而且,这种“谅解”的法律制度设计是非常不公正的。所以我们放弃药家的赔偿。

  新京报:但是,在你们不谅解的情况下,王辉(张妙的丈夫)在药家鑫最终判处死刑前就已得到了捐款。

  张显:所以,这也是我反对的。我一直说捐款在死刑执行后再捐,在最终判决前捐款,这会影响王辉的决定,也是对药家鑫的不公平。这是金钱从另一方面玷污法律。但是,捐款的都是好心人。

  新京报:你认为合理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张显:设立国家赔偿机制,或由一个基金会来对受害者补偿,不要让金钱阻碍受害者向犯罪者追究责任。

  “如果舆论影响司法,那就太可怕了”

  新京报:你认为的“正义”是什么?

  张显:在药案中,就是判处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

  新京报:为什么?

  张显:我们这个社会,人们太漠视生命了。药家鑫就是其中的极端,只有判处他死刑,才能给青年人以警示。如果我们不判药家鑫死刑,更多的人会漠视生命,我们都会是下一个张妙。

  新京报:在你看来“正义”有没有什么标准?

  张显:第一,要不受外界影响,不折不扣依照和执行法律;第二,人民群众一定要满意。

  新京报:在药案中,你也说过通过舆论影响司法?

  张显:不是的。在药案中,舆论是监督司法,而非影响。如果舆论影响了司法,那就太可怕了。我们国家司法独立,不能容许舆论影响。但监督是必须的。

  新京报:你认为“监督”该如何界定呢?

  张显:我“监督”的都是司法系统中的个体,把他们一些我认为不正常的做法发到网上,就相当于放在阳光下让人们监督。

  “张显的出现是时代的悲哀”

  新京报:你觉得代理的药案成功吗?

  张显:药案是成功的,正义被维护,社会效果、法律效果都非常好。但这不是我的功劳,也不是我利用“舆论”影响司法的结果,而是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的结果。 

  新京报:你认为舆论监督司法能否复制?并非各地都能有张显这样的人发动舆论监督司法。

  张显:药案之后,这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因为太多的人找到我,要我帮他们维护正义,希望我帮他们讨个说法,但我没有这个精力和能力去帮助每一个人。我觉得每一个人都是那么地渺小。

  所以,我近来也在反思,张显的出现和做法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新京报:为什么这么讲?

  张显:因为在真正的法治社会,发生张妙被害的案子,张显是不需要出现的。人们各司其职,张显只需要搞好科研和教学,律师和司法机关会帮王辉维护正义。律师不需要激情鼓动舆论,就可以让司法机关重视他们的辩护。

  而且,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无论王辉还是张显,都信任司法机关的判决,相信他们能够维护正义。

  当下,张显越来越多是好事,但将来,张显越来越少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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