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这是重庆检方查出的一个农技站“分肥”规矩:一张常用农机具秧盘,国家补贴2角5分钱。农技推广站人员将补贴款骗领到手后,站里先提1毛8,站长再拿3分钱,剩下的留给合谋企业。2011年重庆检察机关挖出农机补助领域职务犯罪案39件61人,涉案金额竟达3396万余元。
虚报秧盘销量骗46万补贴
为了强农惠农富农,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补贴力度。一些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勾结商家,编造虚假购机信息“打劫”补贴。
前不久,重庆检察机关查出永川区农技推广站腐败窝案,从2009年开始,该推广站原站长周忠友、原副站长凌玲和一家塑料包装厂负责人郭富银共谋,仅秧盘一项就虚报销量188万余张,骗取专项补贴46.2万元,骗得补助后,该农技站、站长、商家三方按比例分成。
“跨省”倒卖插秧机赚8万
永川区检方查明,周忠友等人还利用各省农机补助政策的差异牟利。如一款常见的四行插秧机,每台市场售价2万余元,在重庆可补贴85%,实际售价3000余元;在江苏只补贴30%,实际售价14000余元。
周忠友等人以“本地价”搞到20台该款插秧机,伪造水稻机械插秧跨区作业协议,以每台7200元的价格倒卖到江苏,赚8万余元,导致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损失36.8万元。经检方提起公诉,周忠友、凌玲、郭富银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2年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
■ 分析
“农机腐败”单位犯罪突出
记者了解到,农机补贴成了不法分子的“唐僧肉”,主要在“目录”和“申报”等环节上钻空子。
多起案件显示,涉案的农机主管部门人员有的是虚报销售额,套取国家补贴;有的以入股等方式受贿,如到一些农机经销商的“二级公司”去吃干股、分红利;有的收“服务费”“推广费”后,指定质次价高的行贿人销售;有的空卖购机协议,让行贿人经手倒卖;有的虚增单位支出,贪污公款。
检察官表示,“农机腐败”现象中,单位犯罪也比较突出,个人的贪污、受贿常常借单位收回扣做掩饰,形成了农机生产商、经销商、农机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共同窃取农机补贴款的利益链。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