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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版  下一版    
 
第A16版:北京新闻·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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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平因担保或被强执
为一公司提供反担保被判连带清偿81万元,原告申请强执

  本报讯 (记者陈博)投资数亿元拍摄的《金陵十三钗》正在热映,制片人张伟平陷入一起担保官司,近日,顺义法院缺席审理判他败诉,和另两家被告公司连带赔偿一家公司81万余元。因3被告拒不履行清偿责任,法院已受理原告的强制执行申请。

  官司的原告是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被告为北京市新画面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瑞纳投资有限公司和张伟平个人。

  鑫港公司称,公司曾为新画面公司提供担保。新画面公司最大股东张伟平和瑞纳公司出具反担保函,承诺一旦新画面公司发生违约,将与新画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鑫港公司因担保支付了100余万元后,张伟平等被告一直未履行赔偿责任。

  鑫港公司要求张伟平等3被告,赔偿除之前的25万元保证金外的81万余元及利息。

  顺义法院受理此案后,向3被告公告送达起诉书,3被告未参加庭审,也未答辩,法院缺席审理,并判决3被告连带赔偿81万元及利息。

  该判决生效后,3被告仍未履行清偿责任,鑫港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顺义法院已受理这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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