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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版  下一版    
 
第A18版:中国新闻·时事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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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机构禁再设黄金交易所
5部门发文加强黄金交易所、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已开业的要停办新业务进行清理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黄金交易眼下正火,一些地方和机构可能正计划筹办交易所吸引狂热的投资者。不过昨天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官网的消息,国家5部门已发出通知,除国家批准的两家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再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已开业的要停办新业务并进行善后清理。

  在股市、基金不景气的环境下,很多人把目标转向投资黄金,带动了黄金交易热潮。这份《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5部门联合发出,意在促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

  其中提到,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开展黄金交易的交易所,两家交易所已能满足国内投资者的黄金现货或期货投资需求。因此要求,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再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对一些正在筹建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或准备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已经开业或开展业务的,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妥善做好其黄金业务的善后清理工作。

  工商总局要求,工商部门将根据当地政府的决定,对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银行金融机构停止为其黄金业务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涉嫌犯罪的还要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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