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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版  下一版    
 
第B10版:经济新闻·动态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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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治理收官 追责万余人
财政部透露,三年全国共发现“小金库”6万多个,涉及金额超300亿

  本报讯 (记者李蕾)财政部纪检组长刘建华日前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交流会上透露,为期三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结束,三年来,全国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责任追究10429人。

  按照相关规定,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小金库”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根源和温床。

  刘建华称,“小金库”主要分布在基层,资金来源、用途因单位性质不同而不同。

  数据显示,经过三年专项治理,2011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现的“小金库”数量及金额比2009年分别下降了82.7%、88.3%;国有企业发现的“小金库”数量及金额同比分别下降了79.9%、81.6%;社会团体发现的“小金库”数量及金额同比分别下降了80.5%、97.7%,“小金库”的数量及金额均呈明显下降趋势。

  2011年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收官之年”,专项治理机构也将撤销。此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经过三年的专项治理工作,尽管“小金库”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产生“小金库”的体制制度根源还没有完全铲除,“小金库”问题在少数单位可能仍然存在。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小金库”的形成与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同时行政单位在报销制度上的缺陷也是其形成因素之一。治理“小金库”是长期任务,未来需要把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转化为长效机制,并结合廉政建设和财务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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