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财政部昨日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涉及的蔬菜包括根菜类、白菜类、甘蓝、叶菜类、豆类、食用菌类等数百种蔬菜。
财政部提出,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
通知同时规定,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以农户为主的批发商,只承担市场管理费、运输费等成本,免征增值税,因此在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过程中,受益最大的还是将蔬菜配送到大型超市、卖场的蔬菜配送企业。对于一家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的蔬菜配送公司,如果免交增值税,一年就可以节约超过100万元。
■ 分析
1 菜价短期难降长期利好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正值蔬菜需求旺季,蔬菜价格不会因免税政策出现明显下降,但长期利好。
广发证券首席分析师欧亚菲认为,该政策将减轻从事农产品流通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促使企业让利于民,为平抑物价发挥作用。
北京一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对蔬菜市场及消费者来说长线效应是利好,但春节即将来临,蔬菜正值需求旺季,蔬菜价格不会明显下降。
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刘佐也指出,免征增值税有利于降低蔬菜价格,但不意味着同等程度降低蔬菜的价格。他认为蔬菜的价格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近期受节日和寒冷天气的影响,蔬菜价格可能不降反升,但这与税收无关。
2 流通环节增值税规模不大
有媒体称,据权威部门测算,政策实施后蔬菜流通环节减税规模将达150亿元。而广发证券的粗略测算结果为中国蔬菜流通业年增值税征收额不超过50亿元。
刘佐认为蔬菜流通环节减税规模的测算非常复杂。首先蔬菜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难以取得准确数据。同时,并非所有的蔬菜交易都要征税。农民将蔬菜卖给批发商时没有增值税,批发商和零售商在各自的交易环节中,只有达到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才会征税。事实上,蔬菜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
刘佐指出,超市销售的蔬菜是确定要缴纳增值税的,政策实施后,所有超市销售蔬菜的增值税就得以免除。“尽管测算减税规模较为复杂,但按常识来判断,政策实施后的减税规模不会很大。”
■ 链接
对农产品销售征收增值税划分四种情形: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销售农产品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免征增值税
●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按13%的税率征收
●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下,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下)则执行3%的征收率
本组稿件/本报记者 蒋彦鑫 李蕾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