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2年0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版  下一版    
 
第A19版:中国新闻·时事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鲁伪造金融票证案9厅官被查
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工作接近尾声;2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企负责人涉案
本报去年1月5日曾报道该案。

  据新华社电 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秘书长王喜远9日在济南举行的山东省委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山东“12·6”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工作目前已接近尾声,2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涉案,其中厅级干部9名。

  2010年12月以来,山东省纪委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这起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涉案的2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立案调查,其中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6人、企业管理人员5人。其中,山东省商务厅原副厅长郭伟时,淄博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厚亮,新汶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郎庆田等涉案人员已被严肃查处。

  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14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9人。

  ■ 案情回顾

  2010年12月23日,济南市公安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正在侦办的一起伪造金融票据案件。济南市公安机关已把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有关涉案人员抓获归案,经初步侦查,他是通过伪造金融票证这种手段多次骗取资金,其中涉及一些金融机构和多家企业。据央广报道

  ■ 链接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指的是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www.bjnews.com.cn)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