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博)在王府井一商铺花1715元买了部相机,后发现同款相机在网上商城便宜700余元。
昨日,顾客卢先生要求商家退货或返还差价,遭拒。店家承认卖得贵,理由为店铺地段好租金高。
卢先生称,1月8日上午,他在鑫隆发照相器材部,看中一款卡片式相机。相机标价2450元,打过七折后,他花1715元买下。回家后,他上网搜索同款产品时发现,京东、国美等网上商城才卖1000余元。昨日上午,他来到鑫隆发照相器材部,要求退货或返还差价。
“同样的产品,相差700多元,这是价格欺诈。”卢先生称,自己不懂相机,出于对王府井商家的信任,没去别的店比价格就交了款。
鑫隆发照相器材部店员称,商品明码标价,不属于欺诈。
“这个价格顾客是同意的,现在要求退货不可能。”该店员承认,他们相机的售价是比其他门店要贵,理由是王府井地段好租金高,价格由商家自己定,并不违规。
昨日,北京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人员表示,电子产品价格不在政府监管范围之内,实行商家自主定价。“市民购买前最好货比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