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出台火患举报奖励办法,实名举报有效最少奖50元
本报讯 (记者刘洋)拨打96119,实名举报有效火灾隐患一条,最低可获50元现金奖励,在年终还有望获得1万元的大奖。昨天上午,消防部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办法(试行)》出台,首次明确举报投诉的八大范围。
举报信息须未被掌握
《办法》规定,举报投诉火灾隐患的奖励对象是实名举报人,而且是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举报人提供的信息为未被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掌握和检查发现的有效信息。
根据规定,提供一般有效线索的举报人,每条有效信息奖励50元。在重大活动、重点节日和专项整治期间反映的有效线索,或反映处于政治中心区或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或单位的有效线索,每条奖励100元。
消防机构每年年终评选10人给予1万元现金或同等标准物质奖励。
542人因举报获奖
据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收集火患信息10.68万件,已整改9.92万件。目前,542名实名举报群众获得金额不等的奖励金。
“我家小区消防通道总是堆着纸箱,向物业反映多次没用,打举报隐患电话,一周就给解决了。”昨天上午,根据《办法》,举报人祖育德领到了100元奖励。
■ 现场
接线员一天接百余举报
“您要举报小区消防通道被改成羽毛球场了吗?好的,我现在进行核查,15日内会给您回复。”昨天上午,在北京市119消防指挥中心,平均几分钟,接线员就会接到一个举报电话。
据接线员介绍,每天的举报量在120至150左右,其中,受理量达二三十起。
■ 链接
八大举报范围
一、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未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二、公众场所未经消防安检,擅自使用、营业的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严重损坏或擅自拆除、停用的
四、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六、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
七、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设施的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同在一建筑物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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