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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灵”年申请58次“民非”未果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称今年将培育更多社会组织

2012年01月1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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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0日,演员们在舞台上排练。他们次日的演出是由来自全国11个慧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的学员们担当演员。本报记者 吴江 摄

  本报讯 “草根NGO注册登记太难了”,去年,北京慧灵智障人士社区服务机构为“民办非企业”的身份努力58次未果。昨日,在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扶持奖励工作大会上,“慧灵”为争取“民非”身份发出声音。但这次行动仍未获明确答复,慧灵也因此无缘市残联发放的扶持金。

  一次“失败”的行动

  昨日,北京市残联发放400余万元社会组织扶持资金,资助在助残领域表现优秀的社会组织。

  数十家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参加了奖励大会,因没有“民非”身份,北京慧灵自然不在邀请之列,甚至连最初的申请扶持资金资格都没有。创始人孟维娜说,听朋友说起这个大会消息后,他们决定利用这次机会发出声音。用温和的方式,再次向市残联表达慧灵对“民非”身份的渴求。

  为此,北京慧灵派出两名工作人员,也是智障孩子的家长,参与这次大会。大会开始时,市残联领导介绍了今后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思路。方玉祥和同伴夏虹选择最角落的位置落座。

  待第一环节活动结束,台上领导决定离席时,在众目睽睽之下,方玉祥站了起来,举起右手,希望发言。

  在市残联副理事长郭克利同意后,方玉祥表达慧灵的困境以及对“民非”身份的渴求,“慧灵成立12年了,一直是工商登记的企业身份,名不正言不顺,最重要的一点是得不到政府扶持,希望2012年得到政府照顾”。

  郭克利当场表示,“可以会下详谈”,但夏虹会后未找到郭克利。

  成立小组负责注册

  “这次行动很失败,春节前我们还将再次努力。”孟维娜说道。

  “今年是为‘民非’身份奋斗的第12个年头。”孟维娜颇有些无奈。慧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在全国有10多家分支机构,推广针对智障人士的社区化服务模式,让其向普通人一样享受社交、培训、就业等。但至今只有北京慧灵难以完成“民非”的注册登记,还属于工商注册的“企业”,诸如税收、筹款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政府扶持。尤其是今年租金涨价,更是入不敷出。

  孟维娜坦言,由于心急,过去为争取“民非”身份,她的一些做法让相关部门颇有微辞,机构便民主决定她不再出面,由专门成立的民非注册公关小组负责注册工作,公关小组所有成员特意选择了北京本地人。但至今,仍无实质结果。

  慧灵的工作人员列出向民政部门申请失败的很多原因,注册资金不够、没有专业社工、场地小等。

  市残联工作人员曾建议,北京慧灵要有拿得出手的好项目,同时与区残联搞好关系,让“婆婆”充分认识北京慧灵。

  不过,孟维娜称,北京慧灵在京有7个点,分布在好几个区,导致他们与可能成为“婆婆”的业务主管单位沟通时,被区残联和市残联之间当“皮球”互相踢,这正是登记难以成功的最大问题。

  ■ 部门支招

  社会组织登记遇困怎么办

  1、如果社会组织协调所在领域行政部门做业务主管有困难,民政部门可帮助协调;

  2、如果社会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可帮助寻找合适的业务主管部门;

  3、对于协调不到合适业务主管单位的创新型社会组织,又的确在公益慈善、社会福利或社会服务领域做出不可替代的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市民政局已开始探索“一手托两家”,兼任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

  ■ 追访

  北京市残联副理事长郭克利

  今年将加大扶持力度

  会后,市残联副理事长郭克利表示,由于对“慧灵”的事还不太清楚,还需进一步了解。他称,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有发达的社会组织,光靠政府肯定包办不过来。这种需求的落差,在中国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程度。

  现在有社会组织登记不上,主要是因为体制上、观念上的各种矛盾交错着,这种思想观念要老作怪,社会服务就搞不起来。因此,各级政府的观念应该转变。“像北京慧灵就是,找‘婆婆’都找不着。”

  今年,市残联将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计划发展、培育更多的社会组织,并专门成立社会办,主抓社会组织工作。各区县残联也要求有专人负责社会组织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

  开始探索“一手托两家”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协调不到合适业务主管单位的创新型社会组织,又的确在公益慈善、社会福利或社会服务领域做出不可替代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市民政局已探索“一手托两家”,兼任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

  去年截至10月31日,在市社团办成功登记的社会组织86家,其中28家由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不过,对于在京开展工作的近万家草根组织来说,在民政部门“直接申请登记”,仍显艰难。对很多公益维权类、针对某种疾病专业服务类的草根组织,几乎没有单位愿意做其业务主管,而民政部门的审核也很审慎,多遵循现行法规中“一业一会”的规定。

  ■ 他山之石

  广东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

  去年11月22日,广东出台社会组织管理新规定,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从今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同时,行业协会将允许一业多会。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王卡拉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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