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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桂钿四本书未授权被使用

北师大教授诉方正侵权胜诉

2012年01月1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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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弘)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周桂钿诉北京方正阿帕比公司侵权一案前不久由海淀法院判决,方正阿帕比公司被判对周桂钿著作《高坛阔论:中国文化五十小讲》等四本著作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3540元。

  方正四起案件均败诉

  周桂钿称,自己是《高坛阔论:中国文化五十小讲》《中国传统哲学》《桓谭王充评传》《董仲舒》(《中国传统哲学》系汇编,后两本系与人合著)的作者,去年年初在国图网站内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将上述作品电子化销售,上传给国图网站,供读者在线阅读以牟利。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5510元。

  在审理过程中,方正公司提交了与上述四书出版社的《合作协议》书,证明该出版社已经获得这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周桂钿的律师认为,被告没有提供作者给予出版社的授权文件,且出版社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法院最终认定,方正公司无法证明出版社是否已经取得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授权范围、期限等,遂判决方正停止侵权并给予赔偿。记者看到,同日还判决了方正对王宁、李德顺、阮青三人的侵权案,方正均被判败诉。

  周桂钿:国内的版权保护不好

  周桂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已经收到方正的赔偿,“这起案件是北京朗新律师事务所的几个女律师为我代理的,我们按照获赔比例分账。除了这一起侵权案,她们还为我打赢了三起侵权案,这一起获赔金额最多。”

  周桂钿说,国外的著作权被侵犯,作者能够获得很大的赔偿。但是,国内的情况不一样,“这个赔偿额,是根据方正的使用情节,使用影响范围确定的,相当于事后补发稿费。总体来说,国内的版权保护不太好,如果不加强,以后会影响我们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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