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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综治委更名 增社会管理职责

由“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2年01月2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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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人:袁振龙,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

  本报讯 (记者王姝)首都综治委已完成更名,从“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首都综治委。前日,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完成上述更名。

  今年重点推广“网格化”

  会上,市委副书记王安顺与各分管领导代表签订了《2012年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下达了2012年首都社会管理重点任务。“全市综治系统要在打造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上下工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对于2012年的综治工作,王安顺提出了上述要求。

  首都综治委网站发布的2012年新年贺词,同样提出,今年将“继续深化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村庄社区化建设、流动人口有序化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特殊人群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模式”。

  “大综治”已有10余专委会

  去年9月16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治安”变“管理”,两字之差,意味着综治委已被赋予社会管理职责,从治安防控的“小综治”,正式向社会管理的“大综治”转型。

  目前,首都综治委已经建立完善了教育、司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矛盾多元化解等12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协调委员会,专门负责重点行业、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实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常态化。

  ■ 对话

  “大综治对各级领导有较大约束力”

  新京报:首都综治委更名的意义是什么?

  袁振龙:首都综治委的更名是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各地的更名工作将会陆续到位。其实,社会管理“大综治”,首都综治办早在2006年就有提及,当时的提法是“社会治安向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延伸”。

  新京报:为何要向社会管理转型?

  袁振龙:现在的社会矛盾,往往发生在“块块”上,而权力配置主要分散在“条条”上,资源主要集中在上层,所以社会管理势必跨部门,这需要有一个有力的机构来统筹协调各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从而填补社会管理的空白点,解决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实践证明,目前只有综治委有比较成熟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经验。比如食品安全问题,从目前的职责分工看,好像公安、质检、药监、工商等部门都有一定的职责,但现实中都管不了,这就需要一个合适的部门来协调推动。

  新京报:综治部门负责社会管理,优势在哪里?

  袁振龙:中央综治委显示出高于正部级单位的协调机构属性。比如成立以来的4位主任,其中三位都是政治局常委。各地综治部门也体现出相同的特征。以首都综治委为例,成立之初就确定了领导班子格局: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兼任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兼任副主任。

  而且,中国有两个“一票否决”制,一个是计划生育工作,另一个就是综合治理工作,综治部门可以联合纪律委员会、组织人事部门、监察部门,启动领导责任追究程序,这对各级领导是有较大约束力的。

  新京报:综治委跟社工委如何协调,避免职能交叉?

  袁振龙:社工委主要侧重于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工作;综治委更加侧重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综治委和社工委今后更多的是合作,在分工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共同解决首都社会服务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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