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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工业园逼签“阴阳合同”

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跟多家科技企业签两份合同,租金悬殊;主管部门已展开调查

2012年01月2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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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近期,多家科技企业投诉管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的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质疑它签订“阴阳合同”,利用政策牟利,让地方政府“背黑锅”。其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已经接受企业投诉,展开相关调查。如查明违规行为,“肯定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签两份合同是“惯例”

  安普盛科技公司2009年被深圳市政府批准进驻深圳科技工业园,并享受高科技企业的政策优惠。公司负责人甘廷文说,“但没想到刚入园就遇到了怪事。”

  园区管理方先是与安普盛科技公司以每平方米40元/月签订了1年的厂房租赁合同,面积为504.76平方米。但安普盛公司没想到,园区管理方又要求再签一份内容差异大的“补充合同”,将租金标准提高为“每平方米60元”,并被告知是“所有进驻企业的惯例”。

  甘廷文说,40元/月的租金,依据的是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2007年出台的政府文件,“文件清楚规定,最高不得超过40元,补充合同却要多收20元,入园企业对此很不理解。”

  同样进驻该园区的开拓汽车电子公司,2011年园区方将房屋租金从每平方米60元/月上涨到103元/月,理由是“上调价格是政府要求的”。

  “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告诉我们,是市政府将价格上调到每平方米130元/月,工业园表示对政府不满,特意给我们优惠,才收103元。”开拓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多收费因提供增值服务

  针对“阴阳合同”等潜规则,记者找到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在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服务部,记者拿出深圳市有关部门2007年颁布的政策文件,其中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厂房租价为每平方米不超过40元/月。对此,服务部负责人称“向企业收60元是因为提供了‘增值服务’,包括保安、电梯、中央空调等服务内容”。

  对这一解释,甘廷文等人表示,“即使在补充合同中,也没出现所谓‘增值服务’的说法,上面明确写的只有租金从40元提高到60元”。

  优惠园区比附近租金高

  而且,政府限价和政策补贴后的深圳科技工业园租金,最终经手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后,到了入园企业那里,却比市场价还要高。

  在该园区周边,几家房地产中介对记者说,附近普通写字楼租金在80元到100元之间,厂房则更低。而园区管理方与开拓汽车电子公司签订的“补充合同”租金高达103元。

  尽管声称多家入园企业的举报是“个案”,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却不肯按入园企业、行业协会的要求,公布园区出租物业总面积、签约企业数量、签约金额等细节。

  对此,一些举报的入园企业表示,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拥有产权的生产力大楼有23家企业进驻,建筑面积超过3.1万平方米,仅以每平方米每月多收20元计算,一栋建筑几年间就多收租金2000万元以上。

  而园区内可租物业很多,粗略推算违规收取租金上亿元。至于多收的租金去向,更是一个谜。

  ■ 政府回应

  园区或钻政策漏洞

  对于记者的质疑,深圳市国资局副局长高雷表示,作为赋予公共服务职能的国企,“即使收取服务费,也必须和入园企业协商,服务价格必须合理,绝不允许出现‘倒挂’现象。”

  作为园区业务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丘萱坦承,从目前情况看,由于政府文件中并未规定高新区企业租金之外服务费的标准,所以可能是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钻了政府制定政策的漏洞”。

  目前,该部门已经接受企业投诉,展开相关调查。如查明违规行为,“肯定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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