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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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01月2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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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庙会如果限流信息发布要及时

  据报道,昨日,东城警方发布了京城地坛、龙潭两大庙会的限流措施。今年春节,地坛、龙潭庙会将每小时核算入园流量,一旦入园游客超过最大可容纳人数(分别为10万人和7.4万人),庙会将停止售票。

  春节期间,地坛、龙潭两大庙会肯定是不少市民游玩的首选地,届时那里人满为患完全可能。有关方出于安全考虑,采取限流措施,无可厚非,但到时庙会停止售票的信息发布,一定要及时、广泛。

  有关组织方应考虑下,是通过何种方法,群发短信,还是交通广播等,让庙会已停止售票的信息,及时为公众周知,让他们提前分流绕道他处。如果人都涌到庙会举办地,才说不卖票了,既浪费市民、尤其是外地游客宝贵的时间,还可能造成地坛、龙潭周边的拥堵。

  □李昱彤(市民)

  落聘物业拒撤当心违法被罚

  《新京报》报道,“老物业落选了,就是不走”,昨日,海淀区西三旗沁春家园小区多名业主说。此前,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老物业落选,服务合同也于近日到期。老物业表示,业主欠缴物业费,因此拒绝撤离。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0日内与全体业主完成交接”。并特别指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等为由拒绝办理交接”。鑫磊物业给小区站完最后一班岗,还是好聚好散,考虑尽快和业主协商撤出吧!否则,硬扛着不走,依法既不得再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还可能面临“3万元”或“10万元”罚款的处罚,到时损失就更大了。这是何苦呢?谁是谁非,最好还是准备证据,上法院让法官公断吧。

  另外负有责任的相关行政部门,实在无法促成原物业服务企业和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协商解决问题,就要果断依法办事,避免争议各方间矛盾激化。

  □张绍亭(职员)

  喜庆年货咋成烦心事儿

  最近,年货居然成了一些市民的烦心事儿。据报道,除了年货的量有所缩水外,年货接近保质期、价格虚高、内容名不符实等,成了今年很多市民年货的投诉重点。

  喜庆年货居然成了市民的烦心事儿。这样的尴尬事确实让人感到纠结。

  无信不立,不诚不行。应该说,问题年货,挑战了商家的诚信底线。比如,有些海鲜大礼包,虽然价格不菲,但是却有很大的“猫腻”。有的居然用包了一层冰的铁块,来“凑分量”;有的红富士水果箱第一层红富士品相很好,第二层则是滥竽充数:不仅个头小,还没有装满;一些水果篮的问题更大,外表很光亮,里面却是腐烂了的水果。

  本来,购买年货,不管是自己消费,还是送亲朋好友,图的就是一个喜庆和吉利,可是一些年货暴露的质量问题,却让人很扫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些商家利用种种伎俩忽悠消费者的做法,着实让人失望。

  所以,面对问题年货,我们在呼吁商家坚守诚信底线的同时,也希望监管者能切实履行监管的责任,规范当下的年货市场,对一些商家违反诚信原则的欺诈行为依法惩处。

  □彭爱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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