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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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休息权”不一定要关店

2012年01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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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1中国零售领袖峰会上,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发出倡议,呼吁连锁企业春节给员工放假一天,在大年初一停业或缩短营业时间。支持者认为,春节商店打烊,可以充分保障商店员工休息权,并可降低经营成本,并称“国外商场节假日普遍关门”,中国应“与世界接轨”。

  商店员工的休息权当然应充分保障,但“员工休息”和“商店休息”原本就是两个概念,欧美许多国家人口不多,尚且可以做到充分轮班,“人歇店不歇”,中国最不缺的恐怕就是人,不会出现“店不歇,人就歇不了”的现象。

  至于“与国际接轨”则更值得商榷:在法国等一些国家,商场、超市的确有周日不开店的传统,但其目的并非为了“保障员工充分休息”(一周只工作35小时的法国人,被戏称“G7中休息最充分的劳动者”),也非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而是遵循天主教“安息日”即“周日不能工作”的规定;而在加拿大,许多大型商场、超市,每年圣诞节会休息一天,那一方面同样是宗教习俗,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养精蓄锐,充分迎接次日号称“一年零售半壁江山”的“节礼日”——因为在节礼日,商场天不亮就要开门迎客,开始漫长而忙碌的“一年中最长一个工作日”。可见“国际惯例”不是盲目就可照搬的。

  中国许多城市的商场也曾有过“充分休息”的“美好岁月”:在计划经济时代,商场往往“别人上班还没开门,别人没下班已经打烊”,一些商场甚至中午还要关门午休,那一是因为商品匮乏,无货可卖,二是因为民众收入不高,没钱多买,三是因为国有商业缺乏竞争,养成衙门习气:我就这么开店,你们爱买不买。拜改革开放之赐,这不堪回首的一页总算翻过。郭戈平会长的倡议鲜有响应者,为什么?说明社会不认同、不接受。

  说到底,“充分保障员工休息权”也好,“和国际接轨”也罢,都不过是一种托词,提倡者真正想的,大约是“降低经营成本”,即认为年初一开店顾客不多,营业额不高,却要支付水、店、清洁费用和比平时更高的人力成本,希望借个好名目,理直气壮地把这个“赔本买卖”给停了,否则真要保障员工休息权,何不在年初一让管理层上岗站柜台,放员工回家休息?要知道这可是真正的“国际惯例”——不少国家的小零售企业,都有采取这类做法的例子。

  □陶短房(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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