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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死同行 服装商贩逃亡8年

骑摩托车上班途中遇盘查露馅,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01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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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媛)嫌同行摊位截留自己的顾客,服装商贩董英库持刀将其扎死,随后回东北逃亡近8年,直到骑摩托车遇盘查时被发现。近日,董英库被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形迹可疑被带走调查

  2011年7月15日上午8时30分许,董英库在辽阳老家骑摩托车去上班,遇到当地交警支队民警执勤。公安机关的记录显示,当时民警觉得其形迹可疑,没有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便将其带走调查。开始,董英库自称叫赵亮,但经警方反复询问、网上比对,发现其系网上在逃人员。同年7月20日,董英库被押解回京。

  据检方指控,2003年12月16日14时许,董英库在昌平区小汤山镇银街市场内经营服装时,认为同在市场内经营服装的赵某与其争抢客源,遂持尖刀猛刺赵某头部、肩部,致赵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逃亡期间打零工糊口

  董英库回忆,他从2002年冬开始在市场卖衣服,其摊位正好对着市场大门,“一进门就能看到我的货”,但是2003年国庆节后,市场里出现了赵某等皮衣商贩,且赵某的摊位在市场大门左侧。董英库认为,赵某的摊位截留了他的顾客,导致其生意受到影响。

  董英库称,案发当天,他又因为客人被截留而生气,便去找赵某理论,结果二人发生争执,他一时着急就从五金摊位上抄起一把刀,扎向了赵某。

  案发后,董英库到厕所洗了脸,将刀扔进垃圾桶,然后坐火车准备回东北老家。不过,据其称,途中,他在一个小站下了车,然后在当地农村找零活糊口。2010年7月,董英库回到辽阳,在当地建筑工地做起了小工,直至被发现。

  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赵某家属4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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