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月人均养老金将达1531元,医保补贴提至年人均240元
本报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2012年1月1日起,全国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进一步提高,幅度约为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
连续7年调整退休养老金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20日上午介绍,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幅度为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调整水平将更高。201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都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
尹成基介绍,此次调整,综合考虑2011年物价上涨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目前,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在抓紧组织实施。至此,我国已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31元。
根据此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表态,北京市的上调数字将在春节后公布,调整幅度有望历年最高。
居民医保补贴提高至240元
同时,2012年,我国将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相应适当调整居民个人(家庭)缴费水平。2011年该标准已从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
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将普遍达到70%,并计划用部分新增补助资金,建立大病保险,增强保障能力,减轻大病家庭负担。
今年人社部还将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计划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办法,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的制度体系建设。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制度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
今年增发1.5亿张社保卡
2011年,全国78万人次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续。44万人次医保关系办理跨统筹地区转续。95%以上的参保人员就医实现了直接结算,27个省份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5个省份开展跨省直接结算。
尹成基介绍,2011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99亿人,比去年底增加9600万人,并通过加载金融功能实现用途扩展和便民服务。
2012年全年,我国还将增发1.5亿张社会保障卡。
■ 焦点
养老金试点投资“收益良好”
13个试点省份收益率达到9.17%
本报讯 针对目前舆论关注的养老金投资运营问题,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目前已有13个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的省份,试点养老金投资运营,收益率达到了9.17%,状况良好。
13省份试点养老金运营
尹成基介绍,去年年底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总额2.87万亿元,其中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92万亿元。
尽管基金数额大,但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也是最大的。按照现行规定,我国养老基金仍然只能存银行或者买国债。不过,全国已有13个省份试点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具体为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省份。
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做实空账有了一定的收益,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2039亿元。这些省份经国务院批准,其部分个人账户积累资金,主要是中央财政补助的那一部分,已试点由地方政府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
总体收益率达到9.17%
而对于试点的投资运营状况,尹成基透露,其十年来投资总体的收益率是9.17%,跑赢了CPI,收益总体比较理想。
人社部将考虑开辟一些新的投资运营的渠道,研究后并加以明确,但总原则是要确保基金的安全。同时要考虑能否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获得更好的收益,“这也是对广大参保者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尹成基表示。
对于养老金投资运营,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尹成基介绍,人社部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具体办法。
■ 关键词
弹性退休会对就业“不利”
人社部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利于社保收支平衡
针对此前有消息称,我国正在研究弹性退休制度的消息。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弹性退休制度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制度和政策安排,其是否会实行,国家是非常慎重的。
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已经延长了退休年龄,或实行了男女同龄退休制度。各国都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做出的政策规定,主要是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程度的提高。
我国目前也处在老龄化加快的阶段,具体情况比较复杂,既面临着老龄化加快的挑战,同时又面临着就业压力巨大的挑战。尹成基认为,延长退休年龄有利于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能够增加收入减少支出。同时也会对当前中国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从程序上讲,如果要实施这样的政策,也应该进行深入的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逐步达成社会共识。
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将启动
总结北京等地改革经验,适时启动
北京市级公费医疗2012年起已全部并入职工医保。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人社部将总结北京市等地区公费医疗改革的经验,适时启动在京中央单位的公费医疗改革。
尹成基介绍,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就已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相同,待遇标准一致。
尹成基介绍,截至2011年底,大部分省市原公费医疗人员已纳入职工医保。随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其余省市正在研究落实政策,加快工作进程。而据人民日报此前报道,截至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韩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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