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中位数”虽是进步,但它与“平均数”一样,并不能终结“被增长”。
春节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的统计数据,其中,首次发布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中位数”。
何为中位数?就是将每一个个体数字从高到低排序,处于中间位置上的那个数字。
近年来,每逢统计部门发布平均工资时,都会引发一些社会质疑,“被增长”之声不绝于耳。在诸多意见中,有人呼吁发布平均工资的中位数。但职工“平均工资”是以每一个企事业、机关为填报单位报上来的数字,有些法人单位员工多以万计乃至百万人计,收入相差悬殊,无法按个体排序。笔者也曾多次撰文指出,城乡居民收入的数字是抽样调查取得的,每一个样本单位的数字排序,都可以取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那个数字。
此次发布的人均收入中位数,就是将城镇和农村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在全国31个省(区、市)抽取7.4万户农村居民家庭和6.6万户城镇居民家庭,按照人均收入水平从高到低排队后,取得了处于中间位置的数据。
同以往全部样本的平均数比较,“中位数”体现出什么特点呢?首先显示,中位数低于平均数。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只要存在收入差距,平均数水平以下的人员,一定会多于平均数水平以上的人员。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其中位数则为19118元,比平均数低269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其中位数则为6194元,比平均数低783元。
但中位数依然有“被增长”或是“被低估”的色彩。因为中位数只是处于中间那个位置的数据,只是高于和低于这个数字的人数完全相等而已。如同平均数发布后,高于平均数水平的人可能偷着乐,而多数低于平均数水平的人则心有不平。高于中位数水平的一半人往往不去抱怨“被低估”,而低于中位数水平的一半人仍会有“被增长”的感觉。
如果还想了解与自己实际收入水平对应的数据,不妨看看详细的分组数据。2011年9月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最低收入户只有5948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19109的31.1%;而其中5%的困难户只有4739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4.8%。这还仅是就分组群体而言。就每一个个体而言,差距可能更大。
所以,“中位数”虽是进步,但它与“平均数”一样,并不能终结“被增长”,让收入数据更贴近现实,符合民众的感受,统计部门的数据发布,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潘璠(统计研究人员)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