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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气暂不推行错峰价

市市政市容委称,居民用气仍实行政府指导价,无推广峰谷气价计划

2012年01月3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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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饶沛)“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在企业用户中推行天然气峰谷差价。但与已经执行的峰谷电价不同的是,峰谷气价没有在居民户中推广的计划。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市政市容委获悉的。

  居民气价调整需经相关程序

  市市政市容委近期发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燃气发展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市将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气价政策,以引导用户合理消费。市市政市容委燃气办主任张春田昨天告诉记者,《规划》中提出的差别气价政策,没有任何涉及居民户天然气价格的内容,峰谷差价等政策的对象是上游天然气生产企业与本市的企业用户等。

  张春田表示,目前居民天然气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任何价格调整都需要市发改委通过相关程序进行。

  近期不会建设大型调峰设施

  《规划》指出,由于北京市本地没有气田,也不具备建设大型储气设施的条件,因此北京市输配系统完全是中石油天然气供气网络上的一个子网。

  对于季节调峰和日调峰,本市将主要依靠上游通过建设地下储气库、结合液化天然气接收码头配套建设应急储备调峰设施等方式解决,近期不考虑在北京市内建设大型调峰设施,但是将启动小型液化天然气调峰站的建设,以应对北京市天然气小时调峰和事故调峰的需要。

  【链接】

  到2015年本市天然气需求量达180亿立方米/年。根据目前的气源落实情况,2015年可供北京的天然气资源有陕京一、二、三、四线、大唐煤制气、唐山液化天然气等,供应能力达200亿立方米/年以上,可以保障“十二五”期间的天然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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