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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引发争吵丈夫砍死妻子

50岁男子被判故意伤害罪,一审获刑10年

2012年01月3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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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媛)夫妻结婚三年还一同照顾瘫痪的母亲,但因为妻子坚持要参加单位组织的郊区游,夫妻俩发生争执,丈夫一怒之下持刀将妻子砍死。近日,一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50岁男子王捍东有期徒刑10年。

  案件材料显示,三年前,王捍东与董女士结婚,王捍东比妻子年长12岁。据其称,二人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妻子工作较忙,他还经常帮忙做饭,二人还一同照顾生病的母亲。

  但去年8月23日,因为妻子坚持要旅游,王捍东持刀将妻子砍死。

  一中院判决书显示,当日晚22时许,110报警中心接到电话称有人被砍,等到了王捍东家里后,发现董女士浑身是血,于是将酒后的王捍东带走调查。

  据王捍东供述,案发当晚8点多妻子下班回家,饭后妻子帮着瘫痪在床的母亲换了纸尿裤,然后进屋准备睡觉。

  王捍东称,他隐约听到妻子说单位组织要去密云郊区游玩两天,但是玩之前要连续上三天班、玩完回来还要再上一天班,他迷迷糊糊觉得按照妻子单位的制度“里外里要多上一天班”,于是对妻子说“你自己算算”。

  之后,二人发生了争吵。王捍东称,当妻子在一旁唠叨时他曾爆出粗口,于是妻子情绪激动地说“那你打死我呀”。还在床上躺着的他听闻此话就站了起来,随手找了把刀就砍了过去。

  王捍东称他本意并不想杀死妻子,当看到董女士脖子上直冒鲜血时便立即拨打了110和120。尸检报告显示,董女士被伤及颈总动脉至急性失血性休克身亡。

  一中院一审认为,王捍东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涉案情节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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