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提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向业务指导单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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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今年,公益慈善等类社会组织在北京登记注册,有望无须再找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昨天,2012年北京市民政工作会召开。市民政局首次提出,今年,将探索研究推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向业务指导单位转变。
探索突破社会组织双重管理
这一转变意味着,北京市将继广东“破冰”之后,探索突破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壁垒,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登记。北京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介绍,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向业务指导转变的试点,可先从市民政局目前“一手托两家”(既做业务主管,也做登记主管)的社会组织开始。
社会组织登记前审批或成历史
我国现行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成,其中均规定,社会组织要获得“合法身份”,须先获得所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批,才能到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温庆云透露,已在修订的三个社会组织行政法规今年有望获得通过,修订后的法规,有望从立法角度确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前须找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将成为历史。
“双重管理”尚未真正破冰
去年2月,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4类社会组织试点向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从操作层面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
当时,有社会组织误认为,今后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但北京市社团办相关负责人此后多次表示,北京对于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并未真正破冰,只是作出一些尝试,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的可能性和成功率。譬如民政部门可代为寻找、协调业务主管单位,或“一手托两家”,既做业务主管单位,也做登记主管单位。
■ 背景
广东率先试水“直接登记”
很多社会组织因找不到业务主管部门,无法在民政部门获得登记,只能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发展受到限制。还有不少社会组织无“合法身份”,资金募集难、无法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去年11月,广东省民政厅提出,从今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这也是我国率先提出摒弃社会组织“双头管理”,实现直接登记的地方改革方案。
去年年底,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推广广东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李立国表示,民政部将继续协调、配合社会化组织三个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做好相关衔接配套工作。
■ 新政
●助孤残儿童融入家庭
今年,北京市将研究制定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扶持政策。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孤残儿童能够被家庭合法收养。
●新建养老床位1万张
今年,北京市将新建养老床位1万张。将推进市老年社区二期、南城养老院、松鹤温泉新村建设。
●办养老机构将获补贴
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推进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对街道、乡镇政府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资助,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开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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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从业者有望整体涨薪
全市社会组织将建最低工资标准,比照事业单位,工资纳入“工资基金”;上保险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民间组织从业者,今年起将逐步纳入由北京市民政局建立的“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编制体系”,在编者的收入和保障水平,将大幅提高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社会组织工资水平有望涨一倍
市社团办的摸底调查显示,目前,北京社会组织从业者的收入较低,平均只有2000元左右,很多人只能拿到1000多元,收入低导致社会组织“留不住人”。
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介绍,今年,争取首先对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全部核定编制和一个合理工资水平,推动社会组织为在职工作人员涨工资,完善各种保险。“比如,一个运行状况正常的社会组织,我们刨除其运行成本,人员的工资水平可以核定到3000-4000元,并要求社会组织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生育险”。
市民政局还在争取制定社会组织的最低工资标准,比照全市平均工资增长,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的工资增长机制。
社会组织将获税收优惠
不过,民政部门为社会组织核定的工资水平,只是根据不同社会组织的资金筹集量、工作量、争取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量等因素,为社会组织划定的指导工资标准。“因为社会组织的工资最终是自筹的,不能靠财政拨款”。温庆云称,比照事业单位,将社会组织的人员工资纳入“工资基金”管理,除了为社会组织从业者创造一个收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还将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争取一些税收方面的政策优惠。
社会组织从业者将有职称
除了为社会组织专职人员涨工资,今年,市民政局还在探索设立社会组织从业者的职称系列。温庆云说,市社团办将研究不同类别社会组织的专业职称设计,“可以像工程师、医生一样,随着专业经验积累,拥有专业晋升空间”,通过良好的职业前景设计,吸引更多人进入社会组织工作。
北京探索建老人意外伤害保险
系商业险,考虑由老人自愿自费缴纳,困难群体或由财政埋单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今年,北京将探索建立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北京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李建国介绍,老年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商业险,主要由老人自愿自费缴纳;初步设想是每份保险价值不高,10元或20元一份,保价大概在数万元到十万元。
政府将通过财政埋单,为更多低保、贫困、高龄、独居等特殊困境老人购买老年意外保险。同时,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还计划鼓励一些公益慈善性质的老龄关爱基金,募集社会善款,为特殊老人购买老年意外保险。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老龄人群的意外保险。市老龄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身体衰退,行动、反应迟缓,老人受到意外伤害的隐患,确实比普通人更多。因此,李建国认为,今后,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商,都可以为老人代购意外保险,给老人更多安全保障。
目前,北京60岁以上户籍老人已达到235万人。市老龄办介绍,北京城市人口老龄化已进入提速期。
此外,北京今年还将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被保险人从年轻时开始缴纳,在年老生病后,由护理保险来支付长期专业护理所需的高额费用。在老年护理保险发展较成熟的国家,人们一般从40岁左右,就开始缴纳保险,为年老后的基本生存质量买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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