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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动态核查削弱公民的社会权

2012年02月0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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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政策】

  《新京报》日前报道,北京拟扩大对低保户家庭财产的核查。北京并非第一个这样做的城市。从2009年开始,民政部就已经部署了一批城市试行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北京现在是作为第二批“示范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民政部在相关政策文件中称,“客观核查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是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公正实施的关键环节”。

  众所周知,过去几年新闻媒体揭发了不少经适房分配不公、发低保收回扣,甚至出现冒领低保金的情况。如果说,政府要下定决心打击这种现象,通过加强核查财产及监视经济状况变化等手段,以使有限的救助资源能都用在弱势群体之上,相信绝大部分的民众拍手称快并乐于支持。

  然而,一个很有趣的观察是,西方社会的福利诈骗主要发生在曾经符合资格的福利领取者在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做申报的案例中,但上述现象却显示中国式的福利诈骗,似乎不少与福利递送机制中的基层官员监守自盗或相互包庇有关。从本质上看,前者的主要问题的确是资格审查有漏洞,加强核查可谓对症下药,但后者明显不仅仅是政策设计的问题——更何况,要加强的财产核查工作,可能仍是同一批基层官员在做。

  人们不禁疑惑:加强对这些低保户的经济状况的核查,甚至以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长期监视其家庭成员收入,而不是在审批程序中增加制衡与监督,并以法律手段打击和惩治监守自盗者,似乎并非该问题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说到这里,值得追问的是,那些被揭发霸占或冒领了社会福利的诈骗者,除了交还福利,有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如果有的话,罚了多少钱,判了多少年,总该有个说法,好以儆效尤,但似乎一直鲜有听闻。如果伪造材料领取福利也算是诈骗,一方面让这些人逍遥法外,另一方面加强监视低保户的家庭收入变化,是否本末倒置?

  诚然,相信相关部门一定会有相应的措施,打击在福利递送中的违法乱纪现象。那么,加强对现有低保户的财产核查的目的,可能仅限于剔除出不合条件者的低保户资格。如果借鉴发达国家打击福利诈骗措施及其对弱势群体影响的经验看,对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动态核查,会给社会带来相当多的负面影响,使低保户长期活于被监视的惶恐中,感到失去尊严和不被社会信任,处理不好的话,容易在社会中制造歧视和分化。

  因此,对动态核查的最主要反对理据,是这不利于捍卫公民身份。英国学者马歇尔认为,公民身份包括公民权、政治权及社会权三个内容,在社会权遭忽略的社会制度中,公民身份并不完整。马歇尔说的社会权,就是指拥有社会保障及在必要时得到社会福利的权利。中国学术界一直在争论低保的出现,意味着公民身份得到承认。

  因此,对低保政策的种种调整的分析与评价,理应只有一个准则:这对公民的社会权,是增进还是削弱?

  低保推出的这十几年里,在相当多的城市出现的情况是:一方面,低保金的升幅一直低于CPI,甚至几年才调整一次,以至于其相对各地人均收入的比例不断下跌,亦即实际水平下跌;另一方面,从硬性要求低保户参与社区劳动,到强迫他们接受各种培训,使低保户被贴上特殊标签,现在甚至要低保户的家庭经济状况时刻处于被监视状态”。这些变化,显然不是在增进公民的社会权。

  对弱势群体应多些尊重与信任,那些容易或可能侵犯其尊严和隐私的措施,是否需要推出,应三思而行。

  陈永杰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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