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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估值将有第三方报告参考

证监会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发布市盈率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2012年02月0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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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吴敏)新股定价将有更公允的参照系。中国证监会昨日下午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委托第三方机构,发布各个行业已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供投资者参考,冀望这一措施能促进新股定价的合理。

  新股估值将有公允的参照系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一行业平均市盈率的报告将涵盖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并随着市场变化定期更新。

  此前新股询价中,主承销商一般会为询价机构提供一份估值报告,其中涉及行业平均市盈率,但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券商提供的这一数据缺乏规范性,操作空间比较大,可能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此外,个别创业板新股定价过高的情况也得到证监会重视。证监会已经要求参与报价的询价机构提交投资决策的相关研究报告,证监会称正关注其中研究报告和报价决策的逻辑关系。

  按现行的新股发行机制,新股定价过程由发行人、保荐机构、询价机构共同参与博弈形成。高股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被称为困扰中国新股发行市场的“三高”顽疾。

  强化基金公司询价约束

  证监会昨日还公布了一份向基金公司发出的《关于加强新股询价申购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在这份通知中,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不得进行非理性报价,不得受人请托进行报价。

  此次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在询价过程中“发挥机构投资者的应有作用”,且不得受人请托进行报价,不得进行非理性报价,亦不得在报价申购过程中有任何利益冲突行为。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基金部将对基金参与新股询价和申购进行监管。

  基金业曾在2008年出现过胡乱报价、报高价不申购等情况,景顺长城公司曾在2009年被中国证券业协会点名批评。后经证监会修改询价规则,询价必须申购之后,乱报价的情况减少。

  此前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曾提到基金公司在询价中的表现。他在一次论坛中称,根据证监会对2011年沪深两市发行的250只新股数据的分析,未发现基金在询价中不理性。

  但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基金业管理的资产属于信托资产,对管理人的约束并不直接,管理混乱的公司仍难免出现托关系报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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