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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受害者从正剧走向滑稽

2012年02月1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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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限杂思】

  凶杀是巨大的悲剧,死刑是沉重的代价,而杀戮和刑罚之余,受害者家属“愿意接受赠款”并自行前往讨要的剧目,为悲剧和代价涂抹了滑稽的一笔。

  一个已经执行终了的案件,竟然再起波澜。2月8日,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家属前往药家接受20万元赠款,现场发生肢体冲突。

  药家鑫驾车撞人,下车补刀,掀起巨大舆论反应,法院判处药家鑫死刑,并附带民事赔偿约5万元。现在药家鑫已经被执行死刑8个月,张家认为附带民事赔偿数额太少,但既未上诉,也未闻执行上有任何纠纷。

  药家确曾有过赠予张家20万元的表示,那还是在药案尚在审理之时。那20万元赠予,意在达成张家对药家鑫的谅解,而且已经送到张家,被张家退回。当时,张家对那20万元款项的用途完全了解,且态度坚决,要求判处药家鑫死刑,绝不接受赠予。

  药家鑫既已在当事方绝不谅解之下被依法处死,张家的要求已通过法院判决得以实现,应该说20万元赠款之事也不复存在。药父未删去当时表示赠予的微博,可以认为是作为事件进程的存留记录。张家却在此时宣布愿意接受赠款,是将历史记录当成了药父现在的意思表示。

  更为荒唐的是,张家并不与药家商量,自行宣布2月8日前往接受赠款,并付诸行动。就算在张家的理解中,药父赠款的态度诚恳又坚决,难道办理赠款事项不需要双方接洽?张家愿意接受,还要问药家是否愿意赠予吧,何故径直上门,并因“愿意接受赠款”而发生肢体冲突?

  张家的行为,已不是“接受赠予”,而是强行讨要款项。这不仅使药案审理中张家的高调索命显得虚伪,而且毫无合法性可言。张家既以拒绝接受赠款而表示绝不谅解,又在判决之后强索以达成谅解为目的的款项。既索命又要钱,而且先索命再要钱,张家的行为不仅无所依据,而且有悖人情。

  事实上,在高调宣布对药家鑫只要命不要钱之后,张家并非没有得到经济上的利益。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媒体报道指张家得到的社会捐款远远超过20多万元。虽然社会捐款与药家的赠予是两码事,但客观上来说,张家拒绝药父赠款而要求判处药家鑫死刑,激发了人们对受害者家庭生活困境的关注,推动了社会捐款的发展。从情理来说,张家再行讨要药父赠款,失去了道义上的正当性。

  张显在药案中的作用引人注目。此次张家登门讨钱行动,事先通过张显微博昭告于众,事间张显自称前往旁观,作用耐人寻味。在药案审判过程中,张显显示了在把握舆论关注点、激发公众情绪上的才能,“富二代”“官二代”、“军二代”、“四套房”等关键词劲道十足。而事实上,药父身份并不显要,家庭经济条件可称普通。

  药家鑫案件出现过巨大的舆论分歧,在普通公众中和知识阶层中,都有支持判处死刑和反对判处死刑的态度差别。而案件既经宣判,判决既已执行,结果无法改变,那一页就成了历史,翻看仍使人沉思。但张家“愿意接受20万元赠款”的最新事态,使这一众议纷纭的案件,续上了一条娱乐搞笑的狗尾。

  这不是一条普通的花边新闻,而是一个可资评鉴世相人心的时代样本。凶杀是巨大的悲剧,死刑是沉重的代价,而杀戮和刑罚之余,受害者家属“愿意接受赠款”并自行前往讨要的剧目,为悲剧和代价涂抹了滑稽的一笔。

  刘洪波

  资深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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