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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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公益赞助”,人社局能拍板?

2012年02月12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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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关于河北省柏乡县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收取5万至8万赞助金一事。柏乡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回应。回应称,县人社局以岗前培训的名义收取费用,并对局长、主管副局长作出处分。回应中未提及收取费用数额和由谁决定收取费用等详情(据《新京报》)。

  显然,柏乡县澄清了部分舆论质疑,但是又制造了新的谜团。

  县人社局有没有责任?肯定有,但只处理人社局人员显然有悖常理。人社局哪里敢作出涉及招聘人员数百万元的“公益赞助”决定?更何况2月3日柏乡县新闻发言人张宝印与柏乡县人社局局长兰彦广称,招聘事宜是“由县里开会集体决定”,在会议上曾经提到过收取培训费用的情况。到底是谁做出了收取公益赞助费的决定?到底收取了多少公益赞助费?每个人的公益赞助费是什么时候退还的?为什么不按《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实施招聘?为什么只处理人社局的局长、主管局长?

  这些问题指望柏乡县自揭伤疤恐不可能,希望河北省调查组别让公众失望,能解开这些谜底,并问责有关人员,以重塑政府的公信力。

  □李方向(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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