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该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被告人如实供述,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其死缓
本报讯 (记者张媛)夫妇俩从老家来京在纸老虎书店打工,妻子嫌累想要到南方闯荡,丈夫阻拦不成,遂闷堵对方口鼻,致其妻死亡,并在案发现场留下自己的照片和“忏悔书”。
近日,一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32岁男子朱松浩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警方发现尸体未立刑案
2006年2月,和朱松浩结婚后,小琴(化名)随丈夫返回北京,租住在海淀区牛碌坟村的一平房院内。
朱松浩的同事证实,朱松浩2003年8月早就在北京纸老虎图书公司金源店工作。公司考虑到他结婚后妻子没有工作,就把小琴安排在公司做促销。但是,没过几天,他们夫妇俩都不来了。按照公司的规定,连续4天不上班就除名。于是,公司在2006年4月25日开除了朱松浩。
2006年5月1日,朱松浩的房东因为闻到家中总有恶臭,于是向海淀警方报警。
海淀分局刑侦支队的《工作说明》显示,当时屋内发现了小琴的尸体,尸体已呈高腐状态,法医鉴定“该尸体已失去检验条件,无法确定其真实死因,不排除其系窒息死亡的可能”,因此暂未立案。
2011年5月27日17时许,海淀分局在河南警方的配合下,在河南禹州将朱松浩控制。
嫌疑人现场留下照片
朱松浩供述,妻子小琴被安排在纸老虎公司工作,因嫌累提出要回曾经打工的深圳,他不同意。2006年4月21日晚,小琴把东西收拾好要离京。为了阻止小琴走,他开始抢小琴的行李,后二人厮打了起来。因害怕小琴呼喊,他堵住小琴的口鼻。等他放手时,小琴已经死亡。
朱松浩称,事后,他把小琴的尸体放在床上、盖好被子,并写下了一封信,连同他的照片一起,放在了小琴胸前。临出门时,他还把一个MP3放在了妻子身体的右边,把耳机放在她耳朵上。
被告人逃五年后获刑
据了解,案发后,朱松浩回了趟老家,看了母亲一眼,还给房东打电话打探情况。之后,他潜逃到新疆、临汾、偃师、禹州等地。“总去矿上打工,是因为那里人比较杂,管得也很松,不用身份证,好藏身。”朱松浩称。
法院查明,2006年4月21日,朱松浩在暂住地内,因琐事与小琴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后,用手闷堵小琴的口鼻,致小琴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朱松浩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朱松浩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
■ 忏悔书
“你先走,不久我也会来”
“琴儿,对不起,你先走吧,(你)不会等很久我也会来。在这个场面,我也不知道如何,但是你这一定是让我伤心,我才这样做。不管你在我身上所留的伤再多,我都不在乎,可气的是你有想回家、去外地的想法。你走了,我一个人在这里怎能干得下去工作?
琴儿,在你的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我还是和你接了最后一个吻,在你走的这个晚上,我一直在你身边没有走,也没有出这个门。我只想和你度过最后一个夜晚,我想把你的身体带去老家,可我想不能去犯同样的错误,最后我还是决定这事交给警察同志去处理。只是我知道这样去做,我对不起家里双方父母和我最爱的奶奶,可错还是犯了,没有回头的路了,只有自己去做个了断。
从今后,你我就不存在阳光下成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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