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质检说明,称产品符合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红牛产品申报信息超10年未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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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静)近日,中国能量饮料行业巨头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被曝在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中,违法添加并未通过审核的食品添加剂。红牛公司昨日提供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说明称,产品没有任何非法添加,一直符合标准。哈尔滨市药监局则在2月11日表示,根据红牛注册时的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说明书中可只载明主要原料。
红牛称长期抽检均符合标准
日前有媒体报道,红牛饮料罐体配料表及食品添加剂的标注和有关文件的批文不相符。报道称,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添加了柠檬酸、柠檬酸钠、咖啡因、苯甲酸钠、胭脂红、柠檬黄6种添加剂,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红牛生产的批文中,并无柠檬酸钠和苯甲酸钠成分。而苯甲酸钠被认为可能与咖啡因产生作用,生成国家一类精神药品安纳咖(又称“苯甲酸钠咖啡因”)。
红牛公司昨日表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罐体标签标注的所有配料,均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允许添加的。
根据红牛公司所提供的国家食品质检中心情况说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自1998以来就一直由该中心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市场随机抽样,检测结果“均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官方称红牛标注符合旧规
哈尔滨市药监局前日也表示,根据红牛当时注册管理规定,批准证书及说明书中可只标明主要原料。
哈尔滨市药监局还表示,管理部门正对生产企业和有关产品监督检查,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红牛饮料含有苯甲酸钠和咖啡因两种成分,是否会产生安钠咖的问题,红牛中国区总经理王睿昨日表示,在饮料的含量和环境范围内,一比一的咖啡因和苯甲酸钠是不可能生成“安钠咖”,且咖啡因、苯甲酸钠是合规的食品添加剂。
■ 追查
红牛申报信息超十年未更新
据新华网报道,哈尔滨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是卫生部1997年批准的保健食品,根据当时注册管理规定,批准证书及说明书中可只标明主要原料,这一规定在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手负责保健食品后予以废止,此后的批准证书及说明书要求必须标注全部原料。
信息显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是卫生部1997年7月4日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327号,申请人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保健功能为抗疲劳。该产品申报资料中配方为水、白砂糖、牛磺酸、肌醇、赖氨酸、维生素PP、维生素B12、维生素 B6、咖啡因、苯甲酸钠、柠檬酸、柠檬酸钠、香精、胭脂红、柠檬黄。
但在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关于红牛产品的最新申报信息为2001年,2005年之后的申报信息尚未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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