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7:中国新闻·时事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17:中国新闻·时事
上一篇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发布

新开零售药店须配执业药师

2012年02月14日 星期二 新京报
分享:

  本报讯 (记者吴鹏)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全文。其中提出“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等规定,突出民生意味。

  目前不法分子制售假药现象频出,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售假日益增多。规划称,对制售假劣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要重点打击生产假劣药品以及利用互联网、邮寄、挂靠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企业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不合格药品出厂、销售,及时召回问题药品和退市药品。还要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市民去药店买药,总有售货员向市民推荐各类药品,这种“瞎指挥”的状况将在“十二五”末得到改善。规划提出,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取消售药资格。

  ■ 个案

  药师不足 药店“租证”过关

  昨日,河北省某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店经营者说,现在,开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是,药师数量不足,一些药店只能“租证”过关。

  所谓“租证”就是让医院工作的药师,把药师执业证书注册到零售药店里,这样,药店名义上就配备了“药师”,但是这名药师其实还是在医院上班,平时也不用来药店工作,每年,药店要给药师一万多元的用证“租金”。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