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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实名检测:个人信息保密才是关键

2012年02月1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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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制图/师春雷

  近日,广西拟规定艾滋病检测采用实名制,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在湖南,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也写进了《湖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中,并有望在2012年年底出台。

  在2月8日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对此表示,实名制利于治疗和预防,应从正面去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而不是通过一个隐匿的方式”。

  此前,卫生部部长陈竺曾透露,根据卫生部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联合评估结果,截至2011年10月底,估计中国现存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约78万人,其中病人约15.4万人。

  为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身份信息。

  那么,究竟该如何看待艾滋病检测实名制?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利大还是弊大?在艾滋病检测问题上,国际上的普遍经验是什么?

  为此,本报专访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代表马克先生。

  一、成功的检测强调很严格的保密

  来自很多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不被保护,那么出于对歧视和排斥的恐惧,人们可能根本不去检测。

  新京报:中国多省拟推行实名制检测,作为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代表,您对此有何看法?

  马克:各地区开始实行任何新的检测制度之前,都应该首先召集各方面的专家,包括来自政府、社区、感染者、易感人群的代表等,来充分地讨论各方面的看法和担忧。这样才能发现有什么样的问题会出现,并思考怎么来应对这些问题,合理地去推广艾滋病检测。

  国际经验告诉我们,成功的检测模式必须强调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也包括知情同意的程序和检测前后的咨询。

  新京报:有观点说,应从正面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而不是隐匿真实信息。匿名检测会出现找不到检测人的现象,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你同意这个观点吗?

  马克:如果检测前后提供咨询服务,会很有效地提高检测阳性的人的随访率,也可以帮助他们去告知他们的配偶。很多人因为不了解艾滋病相关的信息,因此会害怕来取结果。社会歧视也会让很多人不愿意去了解他们自己的感染状况。很关键的是,不应该以任何条件妨碍那些来检测的人做检测。

  新京报:在你看来,推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是有利于治疗和预防艾滋病,还是有害于治疗和预防艾滋病?国际上的经验是什么?

  马克:任何检测模式都需要强调个人信息的保密性。来自很多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不被保护,那么出于对歧视和排斥的恐惧,人们可能根本不去检测。这将使他们得不到治疗,更将让病毒传播的机会大大增加。这样只会使更多的人受到感染、导致更多不必要的死亡,并使更多先天感染艾滋病婴儿出生。

  因此,成功的艾滋病检测制度,必须强调很严格的保密措施,个人信息保密是关键。

  二、不能容忍歧视艾滋病

  对艾滋病歧视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会让很多人害怕去检测。我们需要加强针对公众的反歧视教育,但同时也需要去应对一些制度性歧视。

  新京报:日前,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在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几乎在所有年龄段人群均有发现。当前中国艾滋病传播途径,已由血液传播为主转变为性传播为主,传播方式更加隐蔽,防治难度加大,长期积累的艾滋病感染者,陆续进入发病期,艾滋病治疗压力加大,艾滋病社会歧视依然存在。就你的了解,对艾滋病的社会歧视,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马克:社会歧视确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会导致很多来检测艾滋病的人害怕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出去,一旦泄露,就会有很严重的后果。我们知道,像很多国家一样,中国的歧视状况仍然很严峻,包括就医歧视,就业歧视等。来自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个调查发现,有65%的公司老板不同意艾滋病感染者应该享受同等就业权利。因为这个,很多人害怕他们的感染状况会被暴露。

  另外,很多艾滋病高危人群受到双重歧视,甚至被视为罪犯,因为他们的行为或身份,比如性工作者、吸毒人群、男男同性恋等。如果这些人群对他们的信息的保密性感觉不放心,他们很可能会选择不来检测。

  新京报:在艾滋病歧视方面,你有具体的数据或者实例证明吗?

  马克:在中国78万名感染者中,将近三分之二对自身的感染情况尚不知情。很多人不了解他们的感染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歧视的存在。因为社会歧视,很多人,尤其是属于高危人群的人不愿意去接受检测服务。

  在北京,就有一些经验能够证明这一点。自2011年7月北京医疗机构要求检测者出示身份证之后,前来检测的人数直线下降。一个叫北京彩虹诊所的社区咨询检测诊所在2011年7月试行了实名检测制度,发现在351个来检测的人中有128个人拒绝实名检测。该诊所的检测对象主要来自男男同性恋社群。

  所以,隐私保护不仅是促进艾滋病检测的重要手段,更能够建立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鼓励人们主动就诊或咨询,并确保信息准确性,从而对整体公共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产生关键影响。

  新京报: 在反艾滋病歧视方面,具体该怎么做?你的建议是什么?

  马克:对艾滋病歧视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会让很多人害怕去检测。我们需要加强针对公众的反歧视教育,但同时也需要去应对一些制度性歧视。修改有歧视性的法律和政策,是政府可以给大家的一个很重要的信号,让大家了解歧视是不应该存在的,是不能容忍的。

  三、推广社区组织艾滋病快检

  快速检测现在是一个很有效的检测模式。通过这种模式,来检测的人很快可以拿到他们的结果,同时可以获得合适的咨询服务。

  新京报:在中国社会,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艾滋病的检测实名制非常有道理,理由之一是:受益的直接者是感染者和病人,如果不实名,就有可能在一旦确认阳性之后,一些后续的服务跟不上,因为找不到那个感染者了。对这个理由,你怎么看?

  马克:其他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艾滋病检测前和检测后提供很全面的咨询,会很有效地提高对进行了艾滋病检测人员的随访率,鼓励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回来接受治疗,也可以帮助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将检测结果告知他们的性伴侣或配偶。

  新京报:在中国,有人持这样一种观点,艾滋病检测反正都是为病人好,即便在病人不知情的前提下检测,也没有关系。你认可这种观点吗?

  马克:在未获得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艾滋病检测,不仅危害被检测人的权益,也会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产生负面影响。提供全面的信息和咨询,能够让去检测的人了解艾滋病预防,治疗等方面的信息,而鼓励他们去改变他们的高危行为。同时,咨询能很有效地提高随访率和治疗的覆盖面。

  新京报:如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个人隐私为理由,拒绝向其伴侣说明情况,很多人随之而来的隐忧是:健康人会不会处于无法保护自己的不设防状态?对此,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马克:我们的核心目标就是要通过推动艾滋病检测,确保感染者得到相应的治疗和咨询,并让他们了解如何告知家庭成员、防止病毒进一步传播。提高艾滋病意识、建立共同的责任感,让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行为降低艾滋病感染风险,同样十分关键。

  所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建议艾滋病检测前应当开展知情同意,并在检测前后都提供咨询服务,确保与检测人有关的一切信息和感染状况严格保密。

  新京报:有没有一种快速检测的办法,让来检测艾滋病的人,能很快拿到结果,并随即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马克:快速检测,尤其是通过社区组织提供的快速检测服务现在是一个很有效的检测模式。通过这种模式,来检测的人很快可以拿到他们的结果,同时可以获得合适的咨询服务。这种方式会有效减少失访率。

  新京报:在艾滋病快速检测上,国际上的经验有哪些?

  马克:现在,很多国家推广社区组织提供检测服务,包括快检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因为很多易感人群也更愿意在这些社区组织获取服务,社区组织可以提高检测服务的覆盖面。通过社区组织推广艾滋病检测可以很有效地提高检测的覆盖面,尤其是在一些高危人群中。

  因此,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保证社区组织可以获得可持续的资金和支持,也可以参与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各个层面。

  ■ 调查数据

  你是否同意“艾滋病检测实名制”?

  中国疾控中心负责人近日表态赞同“艾滋病检测采用实名制”以及关系人“强制告知”制度,连日来引发舆论巨大争议。广西、湖南两省区都将立法实施“艾滋病检测实名制”,而广东省疾控中心表示,近期并不会改变艾滋病匿名检测的做法。你是否同意“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单选)

  A.同意。有利于艾滋病治疗和预防42.9%

  B.不同意。有可能暴露病人的隐私,吓退潜在感染者22.8%

  C.最好由患者自由选择是否“实名”,不能强迫 34.3%

  【受访者背景资料】

  性别

  男 49.0%

  女 51.0%

  年龄段

  90后 6.6%

  80后 56.2%

  70后 24.7%

  60后 10.4%

  50后 2.1%

  教育程度

  高中 9.2%

  大专 26.8%

  本科 50.3%

  硕士及以上 13.7%

  本次调查由新京报网与清研咨询联合推出,共回收有效问卷1025份。

  ■ 新闻链接

  广西:艾滋病检测实名

  第二十五条【艾滋病人责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患艾滋病为由寻衅滋事、恐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治疗和医学指导;

  (二)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离开居住地30日以上并需要医疗服务的,离行前告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

  (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第二十八条【自愿检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艾滋病咨询检测机构,应当为自愿进行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服务。艾滋病咨询检测实行实名制。经检测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艾滋病咨询检测机构应当指导其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诊治。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自愿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提供预防艾滋病医学咨询,并免费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

  (摘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

  湖南:尽可能动员感染者告知他的家属

  记者从湖南省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陈曦处了解到,该省极有可能将要改变艾滋告知无法可依的制度窘境。湖南相关部门制定了《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地方法规,其中涉及到艾滋告知。

  陈曦告诉记者,“办法”提出了扩大检测的概念,规定对暗娼等特殊人群、特殊行业进行强制性检测。“办法”确定了首诊告知,在强调个人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告知其密切接触人群、监护人、配偶、同居或一起吸毒的同伴等人。“里面规定要尽可能动员感染者告知他的家属、同伴等,如果他不告知,由医生或者是指定的人在一个月之内也会告知。”

  (据《潇相晨报》)

  《艾滋病防治条例》(节选)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第五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 观点速递

  如何保护患者隐私问题不容忽视

  周可达(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推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应该是卫生部门在长期研究和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总结,对艾滋病防控有促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如何保护患者隐私问题不容忽视。相关部门在制定这一法规的同时,应同时制定完善具体的保护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隐私的制度和操作细则,并向社会做出承诺,让这些人不必担心因“实名制”而泄露隐私,给生活和工作带来麻烦。同时,社会也应多加强对艾滋病患者的关怀。——据新华社

  有利于为防治决策提供依据

  吕繁(中国疾控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政策研究室主任):首先,实名制实际上的直接受益者是感染者和病人,如果不实名的话,就有可能在一旦确认阳性之后,一些后续服务就会跟不上,因为找不到人。其次,是对整体的防控有利,我们现在的艾滋病防治总体形势上应该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在一定的人群和地区还是呈现上升的趋势,有很多国内外的研究证明,实名制及时把感染的状况告知本人,以及相关的人员,有利于感染者和其他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高危行为,进而减少艾滋病的传播。再次,也有利于搞清楚疫情,为防治决策提供依据。

  ——据新闻1+1

  一旦“实名制”,无法做到真正的“保密”

  网友质疑,“实名制”检测能否确保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隐私不扩散?一旦完全实施“实名制”检测后,无法做到真正的“保密”,这一“实名制”检测只会给病人造成更大的创伤。还有网友担忧,实名制检测将减少主动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数。网友“yoyo桑云里雾里”说,这样可能会让很多感染者不敢进行检测,有扩大传染的可能性。

  部分网友认为,要让高危人群自愿检测艾滋病,并在检测后接受治疗,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保证他们的隐私,让他们放心去检测和接受治疗。“实名检测”可能导致他们担心隐私泄露而不去检测,这更不利于艾滋病预防。

  ——据新华社

  如何保证艾滋病信息不会被泄露

  回头想想,从买房到买车,从办信用卡到生孩子,可以说哪一样信息不是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利益面前的?那么,诸如感染艾滋病这种本已让病人遭遇巨大心理危机的事情,如何让人敢冒这个险?又如何让人相信艾滋病信息会孤零零地逃脱个人信息疯狂泄露之流?所以,反对者的声音绝非无的放矢。一旦匆忙上马实名制检测,由于担心隐私暴露,参与初筛检测的人数很可能将大幅减少,这样反而不利于艾滋病的防控。

  在电影《全民公敌》中,导演就对这个长期以来明确的边境线,在科技的发展下出现了模糊的情况表达了一种担忧:在国家机关的技术、能力、权力面前,个人的隐私几乎是不存在的,只要对方想攫取,你将无处遁形。在这种现状未能得到大改观的前提下,轻易开下“实名制”的口子,必然引发强烈争议。

  ——据《南方日报》

  关键在于信息获取的正义性

  艾滋不仅是长期的发病过程,不断进步的医疗技术延长患者存活的过程是相当长期的。艾滋病人要十几年甚至数十年接受抗病毒治疗以及抗机会性感染治疗。另外,如果是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的,政府会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如果是母婴传播艾滋病,那么就必须进行人工代乳品喂养。也就是说,即使坚持匿名检测,一旦进入治疗阶段,就是一个长期且无法隐匿的过程。治疗就是一个变相“实名制”的过程。很多患者匿名检测出来,他们并不愿积极治疗,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解决艾滋的伦理困境,不在于隐私权与知情权、保密原则,而在于信息获取的正义性。艾滋病情应当向利益相关者公布,比如患者的配偶或者伙伴。政府应当实施管制性的信息部分公开,患者是有义务作为“最后的隔绝点”。但同时要建立“反社会排斥”的法律,即不正当地泄露或者传播给非利益相关者,造成不正当的社会排斥,艾滋病人是有权利获得巨大赔偿的。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不要养成“实名制”的管理思维

  不可否认,实施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有利于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监管,打击犯罪,也可以降低欺诈、诽谤、人身攻击的发生概率。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实名制并不是一剂包治百病的神药。

  事实摆在眼前。手机实名制实行到今天仍是形同虚设,各种诈骗短信电话依旧十分猖獗。人们担心,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大力推行实名制时,个人隐私将如何安放?假如有一天,我们每一个人从早晨起床出门到晚上回家睡觉,坐个车实名,刷次卡实名,买把菜刀实名等等,所有的社会活动都被实名制编织的大网所支配和监控,一旦有好事者盗用和篡改你的个人信息,并将你置身于犯罪的境地,你又该如何自处?

  ——据《温州晚报》

  □本报时事访谈员 曹保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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