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报道,自2007年启动节能改造以来,北京已有39家单位进行改造。市发改委近日称,今年将新启动30家政府机构改造工作,改造后的节能率将达到20%。
有调查表明,政府机构人均耗电量是居民的7倍。笔者非常赞同政府节能改造,但在推动改造的过程中,还有两个问题需要清晰的解答。
一是节能改造的成本是多少?政府机构的改造费用同样是由纳税人承担,有必要向纳税人公开具体的投入金额,这是纳税人的知情权。
二是节能改造的效果如何?5年的38家政府机构的改造成果怎样?效果最不明显的机构又是谁?
笔者希望,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能让有关部门意识到但凡使用纳税人的钱,就应时刻遵循公开透明、成本效益原则。如此,方能保证好事办好。
□邵兵(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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