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早在2010年国资委就要求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家央企全面退出房地产业务。在此事件上,若中石化方面不做出进一步澄清,恐怕关注还将持续。
中石化在四川与民营企业合资的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最近因被一位民企房地产商指称向其公司放“高利贷”而备受关注。自房地产商2月7日投书媒体以来,双方唇枪舌剑,互指对方污蔑。
尽管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放“高利贷”,该公司也已就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出说明,媒体对此事的关注仍未停止。而在其发布会后,新浪网上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接近9成的被调查者愿意相信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向民企放“高利贷”。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央企一贯财大气粗、“攻城略地”的霸气形象与目前小企业贷款难、生存难形成的鲜明对比,是目前这桩事件被放大检视甚至呈现舆论一边倒的根本原因。
暂且搁置究竟是否涉及“高利贷”,单就这一合资企业有“中石化”这个央企身影就给了公众不少想象空间。
近年来,中石化“天价吊灯”、“天价茅台”系列事件已让公众对于这家企业甚至整个央企形成了印象,即花钱大手大脚、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此外,自去年以来,小企业的贷款难生存难,民企业主因民间融资无法偿债“跑路”已成为去年国内经济的标准照之一,反观央企却几乎都是资金实力雄厚,金融、土地等各项政策都被优先“照顾”, 与中小企业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此背景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已成为公众的普遍心态,由于与中石化相关,人们也更有兴趣探究事件真相。若是两家毫无背景的民企爆发上述冲突,恐怕不会引来如此广泛的关注。
其实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并非中石化独资,而是一家民营控股的合资公司,中石化仅投资了1500万持股40%,而民企四川省中石化实业公司则持有60%的股份。合资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也由原民企负责人黄久长担任。
这样看来,中石化与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确实是“投资”关系,而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与那家民营房企之间,不管是借贷还是投资,与中石化直接的关系并不是很大。
不过这并不妨碍公众持续关注此事的兴趣,只要与中石化相关、与央企相关就足够给人想象空间。尽管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可能完全没有必要将自己的投资细节公之与众,但作为央企其资金的使用却始终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尤其还涉及敏感的房地产业务。因为早在2010年国资委就要求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家央企全面退出房地产业务。“全面退出”是否意味着退出有涉房业务的关联公司?需要有关部门予以确认,否则上述78家央企大可借助持股公司、或者变动子公司持股份额来进军房地产甚至各个领域,“退房令”难以得到有效贯彻。在此事件上,若中石化方面不做出进一步澄清,恐怕关注还将持续。
□钟晶晶(北京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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