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赵村逸夫小学改变用途,村委会称出租学校为“还债”;主管部门:已发函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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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杨街道办事处的赵村逸夫小学,2010年5月投入使用。
然而,按照大多数村民和小学生的说法,学生们在进入逸夫小学学习仅仅两个星期以后,就被告知需要返回原来的校舍学习,逸夫小学另有他用。
如今,学生们依旧在原来老旧校园内上课,赵村逸夫小学的校址已经是当地一家为两个品牌的汽车提供4S服务的营业机构。
操场空地建起汽车展厅
记者在赵村逸夫小学大门前看到,建在逸夫小学原址内的“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大门已被村民用建筑垃圾堵住,车辆无法通行。逸夫小学内本应作为操场的空地上,是多处已经建好的大型透明玻璃橱窗汽车展厅、修理车间、仓库等建筑物。
在主体结构为三层的逸夫小学教学楼内,教室内黑板等教学设施仍清晰可见,但里面要么是装满了汽车零部件的一件件纸箱,要么是摆满了供工人休息的架子床。二楼的一间教室,经过装修,已经成为汽车公司负责人的办公室;而三楼的多数教室则基本空置。
村民称新校仅开课两周
赵村村民李峰说,2010年5月中旬,新建成的赵村逸夫小学投入使用,原赵村小学的100多名学生全部入驻上学。“但只上了两个星期的课,村委会就通知,要搬回原先的小学校址上课,新校舍有新的用途。”
随后,记者来到原赵村小学。村民李秀秀说,以前她上小学的时候,用的就是小学土操场北边的瓦房做教室,而从2010年6月初搬回至今,学生们一直在这里上课,条件与几十年前基本没有变化。
记者从渭南市高新区管委会了解到,赵村逸夫小学2007年4月动工、2009年年底建成,总投资190.6万元,目前已结算186.6365万元。其中,逸夫教育专项资金25.4365万元,渭南市交通局争取28万元,村征地提留款预留金133.2万元。
■ 疑问
新建小学为何变身4S店?
赵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李五胜说,从2007年开始,郑(州)西(安)高铁、310国道、西(安)大(同)高铁陆续开工并通车,学生上学必须横穿310国道,高铁施工道路与学生上学的小路也有交叉,学生的安全是隐患。“所以很多学生家长都提出了能否翻修村里原有小学,让学生回校上课的问题。”
后来村两委会召集村上各村代表及全体党员召开会议研究此事,最终决定重新翻修老学校,让孩子回原校址上学。“而且在修建逸夫小学时,村里欠下了建筑队部分费用。所以村委会作出了将小学暂时出租、所得金额偿还欠款的决定。”
学生何时能回新校上课?
渭南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苗永光说,赵村原归属于渭南市临渭区双王街道办事处,2009年10月划归高新区白杨街道办事处。在交接过程中,临渭区教育部门只就赵村小学进行了移交,没有涉及当时正在建设的赵村逸夫小学,高新区教育部门并不知道赵村还有逸夫小学。
今年春节前,根据群众反映,管委会就赵村逸夫小学擅自改变用途的问题成立了联合工作组,社会事业局就此发文,责令赵村村委会恢复学校的教育用途。春节以后,又发了一份督办函。
在赵村逸夫小学的门口,记者看到了贴在立柱上的《渭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恢复赵村逸夫小学教育用途的决定》,这份1月21日签发的文件明确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责令赵村对其擅自改变逸夫小学用途的行为予以改正,并恢复其教育用途。
但是,对于何时改正、如何改正及逾期不改相关部门将采取何种处罚措施时,这份文件并没有明确说明。
苗永光说,在对赵村逸夫小学的处理问题上,已经成立了工作组。“但目前,赵村两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还没有完成,问题的彻底解决,仍然需要时间。”
■ 说法
租赁时不知是逸夫小学
此次逸夫小学出租事件中的另一方当事人、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梁军说,按照他们公司与赵村村委会2010年8月签订的合同,他们的租期总共10年,为此公司已经投入了1000多万元,进行两个汽车品牌4S店的经营活动。“当初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并不知道合同中所说的‘房屋及院落’就是原来的逸夫小学,更不知道这是邵逸夫基金会援助、捐赠的教育项目,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当初也不会做出租赁决定。我们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出面,在维护村民利益的情况下,也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声音
“教育法明确规定,捐赠的财物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加
“赵村逸夫小学变身经营场所的做法,是对海外人士善心的滥用,不仅伤害了爱心,破坏了善意的基础,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侵害。”——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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