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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0%以上股东增持2%后需暂停

证监会发布新规,大股东增持达1%,次日需进行披露

2012年02月2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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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昨日披露修改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对大股东增持时的信息披露要求做出明确,其中要求持股50%以上股东增持2%以上股份时需要暂停增持。

  强化增持信息披露

  此前的办法规定,持股50%以上的股东自由增持达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时,需要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披露之后可以继续增持。但证监会昨日指出,考虑到这种披露方式可能对股价造成较大的影响,新的办法增加了信息披露要求。

  新的要求指出,持股50%以上股东自由增持达到1%的,次日需要进行信息披露;达到2%的,当天和次日需要暂停增持。

  在证监会此次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之后,持股30%的股东和持股50%以上的股东增持的信息披露要求趋于一致,但惟持股50%以上股东增持比例不受限制。

  并购重组审核引入专家

  证监会昨日亦表示,证监会将发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拟在并购重组审核中引入专家咨询议事程序,使其真正成为智库。其职责包括对审核中重大疑难问题、重大创新事项等提供专家咨询意见。人数不超过35人。

  此前,证监会已经修订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工作规程,其中强调委员需要如实上报个人持有证券的情况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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