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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童诉医院擅切视网膜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称,通知书上手术名称系笔误写错,但诊疗无不当

2012年02月22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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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陈博)5岁女童灵灵(化名)右眼疾病,手术后家属被医院告知灵灵的视网膜已被切除,右眼视力丧失。灵灵起诉医院索赔8000余元。昨日,石景山法院审理此案。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称,视网膜切除是手术内容之一,通知书上的手术名称系笔误写错,但诊疗没有不当。

  家属

  术后才被告知已“切除”

  灵灵诉称,去年10月11日,她右眼不适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治疗。三天后,医院给她实施了手术。当晚医生突然告诉家属,灵灵的右眼视网膜被切除,丧失视力且无法恢复。

  灵灵父亲说,手术通知书上写明进行的是“右眼玻璃体积血,右眼视网膜脱离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手术目的是清除玻璃体积血。“当时就告诉我进行的是视网膜复位手术。医院没经家属同意怎么就擅自切除视网膜了呢?”

  医院

  “切除”系手术内容之一

  庭审时,主治医生表示,灵灵患的是右眼玻璃体积血、视网膜脱离等病症,检查后确认了手术方式,患者及家属表示同意。视网膜切除本身就是手术预计的内容之一,主要目的是保住眼球。

  被问及医院在术前是否告知家属需切除视网膜,医院代理人称,手术通知书上会交代手术风险,后果可能是丧失视力等。“在通知书上不会记载手术方式和步骤,但术前谈话和病历上提到了可能导致失明。”

  医院代理人和医生同时表示,手术通知书上的手术名称因为笔误写错了,实际手术是按照正确诊断进行的,诊疗方面没有问题。

  对医院的说法,灵灵的家属予以否认。灵灵父亲称,目前索赔的8000余元只是初步估算,将等灵灵的伤势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根据情况确定进一步的索赔数额。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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