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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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02月22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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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乐福才是“动机不纯”

  据《新京报》报道,刘女士称在家乐福方庄店买到15包过期汤料,要求退货并赔偿遭拒。家乐福代理律师称,刘女士一次性买10多包,购买动机表明她并非普通消费者,不同意赔偿。

  家乐福方面说市民一人买了十几包,不以消费为目的,动机不纯,且没有食用没造成损失,因此不同意赔偿。家乐福的这个辩解很霸道无理,显得很是“动机不纯”。一次买多了就说人家不是普通消费者了?退一步说,“非普通消费者”,就不享有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权利了?

  家乐福是著名的连锁机构,按理说,应很重视维护自身名誉才对,这既是对消费者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现在涉嫌销售过期商品,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还一副无所谓、强词夺理的样子。对此,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也不能无动于衷,只有监管得力、处罚有力,商场才会不敢坑害消费者。

  □邱蕾(职员)

  我不同意幼儿园装监控

  昨日《新京报》刊登来信《能否让幼儿园统一装监控》,建议幼儿园在幼儿经常活动的场所装上和警方联网的监控系统,以便分清责任,保护孩子。

  有关幼儿园有没有必要安装监控的争论,其实一直就有。同意者认为家长可以随时通过视频,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动态以及老师的教育方法,可以放心,遇到纠纷也能分清责任;反对者认为安装探头,给人的感觉是一直生活在监视之下,是对老师的不尊重,同时也侵犯了孩子的隐私。

  笔者也是一名家长,虽然也很想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但我还是不同意安装监控。正如一些专家所言,教育应该是一种循循善诱、回归自然的状态,不需要监视督促,更不需要探头监视之下的表演作秀,教育需要的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和责任心。

  安装监控,或许可以解决一起个案,但是更容易在老师和家长之间弥散一种不信任感,产生更多的隔阂,为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埋下隐患,毕竟监控不能管住每一个角落。

  □韩雪(市民)

  盲人的路权难道不如路灯杆

  据媒体报道,在中科院地理研究所南门外的公交车站附近有一条很窄的盲道,在百余米的距离内,竟然有两根路灯杆都处于盲道的路线上。其中一根灯杆,盲道的铺设竟然环绕路灯杆半周。灯杆旁边的一个公交车站站牌,也侵占了盲道的一小部分。有网友在微博上称,曾看到盲人由此经过时撞上灯杆。

  盲道的铺设,目的是最大程度地方便盲人,因此盲道在设计铺设上应有优先权,当盲道经过的线路有过多的障碍物时,应与这些障碍物的所有人积极协商,可移动变更的就要及时变更,以免盲道铺设九曲十八弯,让盲人如走迷宫一般。

  而与此类似的断头盲道、盲道上拐弯过多、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甚至摆摊设点等现象,却在城市中经常见到,屡禁不绝。希望盲道管理者在铺设完成后,不要以为就完事大吉,要将盲道的管理维护当作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而不是一次性工作。维护好盲道,及时清理各种障碍物,盲道才能成为盲人的放心之道、温馨之道。

  □吴志峰(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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