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低收入人群不宜入市”,仅是善意提醒和保护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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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履新以来,曾在不同场合提及低收入者不宜进入股市,以及蓝筹股有投资价值,引发市场热议,昨日新成立的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发布答记者问,回应包括前述问题在内的热点问题。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指出,引导普通投资者投入与自己承受能力相称的产品和领域并没有强制性,只是监管部门从警示风险的角度善意提醒和保护投资者。
此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表示低收入者应慎重进入股市,引起投资者异议,称“歧视”低收入者,此外郭树清称蓝筹股显示出“罕见投资价值”,有投资者认为监管层“罕见地”表达了对市场的看法。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指出,证监会肩负依法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推动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除了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任何特殊利益。
他指出,投资蓝筹股倡导的是一种投资理念,不是简单针对哪一只股票。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很多,蓝筹股的概念、范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不能机械地理解投资蓝筹股的内涵,面对多变的市场,需要投资者把握理性、价值投资原则,同时结合市场现状、预期以及自身情况,具体分析后进行选择。
目前沪深300指数公司占总市值65%,营业收入占全部74%,净利润占全部84%。
■ 回放
郭树清“论市”
1 “低收入人群不宜参与股市”
2011年12月1日,当时履新一个月的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深圳第9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发言时指出:
“尽管国内外许多权威研究机构一致认为,中国的股票市场蕴藏着罕见的增长潜力,但是低收入人群和以退休金为生的人群就可能不太适宜参与其中,应当建议他们更多考虑风险较低的投资和储蓄工具。”
2 “蓝筹股目前显示出罕见投资价值”
2012年2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成立大会在钓鱼台举行,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发言时指出:
“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高峰时期,我们这些公司总体上的成长潜力更大……其中沪深300等蓝筹股的静态市盈率不足13倍,动态市盈率为11.2倍,显示出罕见的投资价值,这意味着即时投资的年收益率平均可以达到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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