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涉嫌贪污多为拆迁补偿款,由国土局副局长受贿案牵出
本报讯 (记者朱燕)52岁的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涉嫌利用职权便利贪污拆迁款达3800余万元,另外挪用公款的数额达到1.78亿余元,被称为京城最大的贪腐镇长。昨日,李丙春和其同案孙七十在二中院出庭受审。
昨日,李丙春家属等候在法庭门外,由于曾经作过证,其家属未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李丙春穿着厚棉服,表情平静。10时许,案件开审,记者未被准予进入旁听。据知情人士透露,李丙春对部分指控事实表示否认。
据了解,李丙春曾任顺义区李桥镇镇长、党委书记。因涉嫌受贿于2010年10月案发。去年,顺义区国土局副局长刘宝受贿案开庭,刘宝收受潘某价值17.9万元的手表后,为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在顺义区购买国有建设用地提供帮助,被二中院判处10年徒刑,此案审理中刘宝表示,曾经介绍潘某认识李丙春,提出想买李桥镇的土地。因为要走法院的拍卖程序,最后没买成。刘宝案发后,李丙春被牵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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