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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现近5亿 15人团伙受审

涉嫌非法经营罪;成立20多家空壳公司申请POS机,帮助急需用钱者套现近3.5万笔

2012年02月2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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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最大POS机套现案在海淀法院开审,15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受审。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张媛)15人、20多家空壳公司、37台来自四家银行的POS机,在两年时间内涉嫌累计套现近3.5万笔,刷卡金额近5亿元人民币。昨日上午,这起北京最大的信用卡套现案在海淀法院公开审理。

  案件材料显示,此案系审计署对商业银行审计时,发现大量金钱转入该团伙账户,经中央领导批示,由央行牵头,银监会和公安部门互相配合侦破此案。

  案卷用车推到法庭

  昨日上午开庭时,案件所用的20余本案卷装在小推车中运到法庭。开庭后因为涉及15名被告人,法庭单是安排他们的家属和辩护人落座、核对15人的户籍职业等基本信息就用去了一个小时。

  据检方指控,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间,15名被告人在门头沟区、大兴区注册成立了20多家空壳公司,后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4家银行申领了37台POS机,再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使用POS机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累计刷卡套现近3.5万笔,刷卡金额近5亿元。

  15人中,包括主犯胡成等人在内,多人都曾有过案底,所涉及的都是故意伤害、盗窃、吸食毒品等。其中两名被告人曾在银行从事信用卡业务。

  客户多急需大量现金

  根据庭审时出具的被告人供述,他们所面向的多是对现金需求较大、较急的信用卡持卡人。

  不过检方在侦办此案时经询问银行,因持卡人未恶意透支、只是套取现金、到还款结算日前都能及时还款,没有造成金融机构资金逾期未还或经济损失。

  据指控,通过这一方式,该团伙共非法获利800余万元。

  检方认为胡成等15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院将择日继续审理。

  ■ 套现流程

  1.注册空壳公司

  2.申请POS机

  3.网上发布广告

  4.持卡人虚拟交易刷卡消费

  5.银联从持卡人账户扣除金额,将款项打入套现中介人账户

  6.中介人将现金支付给持卡人,完成套现

  ■ 回放

  被告人自称“吃”了银行利息

  称银行信用卡监管存在漏洞

  团伙中41岁的胡成来自辽宁丹东农村,小学没毕业。胡在北京卖小商品时学习了信用卡套现。学成后开始单干。他称钻了银行的漏洞,吃了银行的利息。

  服务“周到”客户不断

  胡成说,一开始,他主要在“263”和“58同城”网上发刷卡套现的广告,并在办公地点按照客户要求的现金数额刷卡套现,客户刷完卡后保留客户签字的凭条,钱支付到公司账户上,他再通过网银将钱转到他个人的银行账户上,最后再从ATM提款机上取出现金、扣除手续费后将剩余现金返给客户,当时手续费是刷卡金额的1.5%。

  为了保证客户持续发展,胡成称如果持卡人的信用卡在还款期限内无法还款,他还会拿出现金让客户向银行还完欠款,在保证持卡人银行信用的同时,他还会再用信用卡刷取相关欠款金额,再收取手续费。

  如此一来,胡成的名气和客户群越来越大,他的资金开始周转不开,于是就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其他的同伙。

  由此,该团伙成立了20多家商贸公司申请POS机。

  银行曾收回POS机

  胡成称,注册多家公司就是为了申请POS机,而大量申请POS机是因为一个公司的POS机刷卡套现流水金额太多,容易被发现,多几个公司可以分散流水金额。

  不过在两年多时间内,银行曾怀疑他们申请的POS机有刷卡套现的嫌疑,收回了多台POS机,那么他们就再成立一家公司改头换面再申请一台。

  “银行根据不同的透支额度有不同的免息期,透支额度越大免息期越长。我们只要在这个免息期内把透支的钱还上就行,就不会产生利息。我们其实就是钻了银行的空子,黑的是银行的利息钱。”胡成说。

  ■ 对话

  套现者属于共同犯罪

  案件公诉人称套现者难以取证,此类案件多起诉套现中介人

  昨天庭审后,本案公诉人、海淀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赵锋表示,此案使部分货币脱离了银行控制,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地下融资泛滥。他称套现者属于共同犯罪,但因难以取证,一般只起诉从事套现的人。

  案件隐蔽难以发现

  记者:本案涉及3.5万笔交易,这些持卡人为什么要找人来非法套现?

  赵锋:持卡人若从取款机或柜台取款将面临较高利息,且信用卡当日取款会受信用额度限制、还款时间也会有限制(30日至50日)、超期还会产生滞纳金。

  记者:本案前后两年多时间,银行为什么都没有发现?

  赵锋:本案虽然涉及3.5万笔,但实际上并没有给银行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没有直接的被害人,银行难以察觉,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加大银行放贷风险

  记者:没有直接的被害人,那危害性到底是什么?

  赵锋:这类犯罪使部分货币脱离了银行控制范围,放大了信贷风险,当持卡人无法偿付信用卡透支额时,风险最终将转移到银行, 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地下融资的泛滥。

  记者:信用卡持卡人是否违法?

  赵锋:双方属于一种共同犯罪,但是单笔刷卡的个案难于取证,或者取证之后的犯罪数额不足以构成犯罪,因此现在提出公诉的多为从事套现的人。

  记者:银行监管部门有无漏洞?

  赵锋:银行应对持卡人个人信用进行审查,同时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最初侦办此案的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相关银行发出建议书,各银行回复要进行改进。

  ■ 律师说法

  融资需求促发信用卡套现

  昨天,北京泓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占良表示,该团伙能够在两年时间内套现3.5万笔,涉案金额近5亿元,说明有大量的套现者急需资金,现实的需求促发了案件。

  金占良说,据他了解,有部分公司就是使用这种方法融资的,比如一个公司融资100万元,到银行贷款很不容易,高利贷利息又过高,而用信用卡套现,短期内再偿还,非常符合微小公司的融资需求,即使有一些利息,这些公司也能承受。

  金占良认为,正常的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利息过高,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也是促使类似案件发生的原因之一。

  “现在金融监管的手段非常先进,但银行正常情况仍然不能发现类似案件。如果民间融资渠道仍不畅通,解决不好社会资金的正常流动的问题,微小企业或者个人急需资金又无法融资,还会产生从事套现的人,也会产生其他的形式钻金融的空子。”金占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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