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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离不开“童年生活”

2012年02月2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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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教育观察】

  近日,一段有关一名4岁男孩在父亲强迫下,在零下13度的冰雪天气中裸跑的视频,引起许多媒体及网友的强烈关注,这位男童的父亲(在网上被称为“鹰爸”)表示,他这样做是为了将儿子培养为“强健的男子汉”。2月13日,《劳动报》又报道说,苏州诺斯达电子厂涉嫌雇童工,童工最小者9岁半,1天要干12小时。

  这样的报道很自然地引起人们对当事儿童的关心和同情,也引起了人们对古代斯巴达儿童军事训练和狄更斯笔下的童工生活的不快联想。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这些儿童之所以被许多人视为不幸,乃是因为他们的“童年经验”被强行扭曲,而这种扭曲是与现代人具有相当共识的“童年之善”不相符合的。

  这些童年之善包括无忧无虑(不包括儿童的那些小烦恼)、受到父母的爱护、不必承受成人的沉重责任压力、不接触成年人的性或其他强烈欲望、远离成人的虚伪不需要为生计劳作、身体不受药物或致瘾物品的控制、充裕的游戏玩耍闲暇等。

  童年之善和童年都不是自然存在的,而是由社会构建的。不同的社会或群体会为“童年”添加具体的社会文化内容,如被训练成“男子汉”、体育或别种专门人才,无休无止的考试等。童年离不开“童年生活”,而童年生活的特征与内容则是由具体的环境,如政治制度、社会文化、历史传统主导的,儿童行为的价值规范,如什么是“好孩子”,也受这些外在力量影响和制约。

  构建儿童就像构建“男人”、“女人”、“老年人”、“青年”、“疯子”、“残疾”,不是不能从生物学或生理上把这些类别的人与其他人群加以区分,而是单纯的生物学或生理的区分缺乏具体和准确的社会文化意义。

  虽然构建的观念有助于了解“童年”的形成,但是,极端的构建观却容易把人们带入“命定论”和“相对论”的误区。它认为,既然所有社会中的童年都是构成的,只是内容不同,那么,对童年也就只能采取道德相对论的态度。民主社会构建儿童,与希特勒纳粹极权构建儿童,只是“产品”或“结果”不同,而“构建”却是一样的。所以,只是彼此彼此,没有什么价值标准可以用来判断孰优孰劣。

  这种价值相对论和虚无主义的构建观,显然是不正确的,但它却在现实中拥有土壤,有些人就认为:国情有别,无论怎么对待儿童都属合理。

  就建构童年而言,国情有别论在国际上已鲜有市场。在绝大部分国家,包括中国,童工都是在法律上被禁止的。但是,即使在有儿童保护法的国家里,仍然存在着童工现象,而国家对违法行为的重视和采取实际措施也还差强人意。使用体罚或者严酷手段教育儿童的问题,与使用童工有所不同,在有的国家里被看成是“家庭内部”事务,公权力不予干涉;但在另一些国家里,则被看成是与公共价值有关,公权力可以干涉。

  体罚或者严酷手段,在一些儿童教育中之所以还被允许,是因为教育者总是用自己的“良苦用心”,或者“爱”和“关怀”维护这样的手段。这样的爱和关怀以“良好目的”证明伤害性手段的合理性,而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合理性,它本身就是社会观念的产物,更不要说,所谓的爱和关怀其实往往隐藏着教育者的自私动机和目的。

  施小炜 旅美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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