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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制度有望一季度完成

深交所昨日公布修改说明,将增加“公开谴责”听证程序

2012年02月2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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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吴敏)深交所昨日公布创业板退市方案的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修改后的方案强化了此前的退市约束,并强化了信息披露。深交所同时指出,将根据退市制度方案修改创业板上市规则,预计在一季度完成这一修订。

  “公开谴责”将有听证程序

  深交所去年11月底对外公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昨日公布的修改情况中,深交所保留了此前方案的绝大部分条款,仅对部分做出了修改,其中有部分意见担心公开谴责执行的公平性问题,深交所回应指出,将增加公开谴责听证程序,相关人员可在听证会上申诉。

  此外,创业板直接退市、快速退市的设计可能使目前主板投资者看“ST”来判断退市风险的做法行不通。有专家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细化退市风险信息披露的规定,深交所称将采取配套措施,包括要求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上市规则中针对每项退市条件规定具体的退市风险披露时点和披露频率。

  深交所表示,还将建立“退市风险信息披露和会员提醒客户的联动机制”。一旦上市公司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深交所将通过会员专区、行情系统等及时告知所有会员(券商),会员应当及时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有效方式通知其持有创业板股票的投资者。

  追溯调整净资产为负亦将触发退市

  在此前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中,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后的当年净资产为负将导致暂停上市,两年为负则终止上市。

  此次深交所增加了对过往会计年度的追溯,即一旦出现会计追溯调整导致年度净资产为负将暂停上市,连续两年为负终止上市。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认为,考虑追溯调整的因素将使得这一退市条件更加严谨。

  这一调整也意味着,对于调节利润、造假过关等规避净资产为负这一退市条款的公司,不管其现在是否满足上市条件,一经发现都将触发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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