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包括京籍应届毕业生、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京籍复转军人也纳入范围
本报讯 (记者韩宇明)北京市首次将未就业大学生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昨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未就业大学生可享免费创业培训,具体包括北京户籍应届毕业生、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免费创业培训范围扩大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学年内的本、专科(含高职)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含高职)毕业证书之日起连续24个月内,没有就业经历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
此外,本市户籍复员转业军人也纳入培训范围。具体指:按照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按照自谋职业或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转业干部。
据介绍,此前全市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为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通知》的发布也是首次将未就业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
失业保险基金负担资金
即日起,结合自身条件及创业需求,上述两类人群可凭相关有效证件,到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报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报名后,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向区县人力社保局申请补贴,培训补贴按每人2400元的标准拨付,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
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人力社保、财政和审计部门将联手检查补贴资金的申请情况。弄虚作假、骗取、冒领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将按申请渠道追回所得资金,并取消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培训合格将发资格证书
创业培训将统一教学管理、统一师资培训、统一评审《创业计划书》,统一颁发培训证书。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先对学员进行面试,再对通过面试的学员进行创业培训;指导学员独立完成《创业计划书》,并参加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创业计划书》评审。评审合格的,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培训开班、过程和结业审核,保证培训质量;不按规定开展培训的,将取消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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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机构将扩大数量
本报讯 (记者韩宇明)据了解,全市已有18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今后将进一步扩大机构数量。通过资质认定或招投标的方式,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择优认定。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人员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资质;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组织工作;有2名及以上取得创业培训授课资格的专职教师、2名以上能够指导创业实践的兼职教师;具有5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另外还需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设施和设备等。
申请参加认定的培训机构,需向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初步审核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成立评审组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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