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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命名疑“乌龙” 绮园被拆?

南锣鼓巷秦老胡同37号院被部分拆除,文保人士调查其为绮园主体,申请认定

2012年02月27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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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家后人手绘当年37号院布局图,明确标有假山、池子、亭子等。
南锣鼓巷秦老胡同37号院,北屋5间房子已被拆除3间。文保人士调查称,37号院才是市级文保单位“绮园花园”的主体。
秦老胡同35号院门口挂着“绮园花园”牌子。索家后人称,牌子上写着的假山、水池等都在一墙之隔的37号院。
37号院老居民连永利摸着废墟里木柱讲述自己的记忆。

  南锣鼓巷内,秦老胡同35号院、37号院一墙之隔。

  35号院被定为市级文保单位(绮园花园),37号院因修停车场遭部分拆除。

  本报记者和多名文保人士现场调查、查阅史料、寻访后人,多重证据指向“绮园花园”当初可能存在认定错误,37号院更应是“绮园花园”的主体。目前,文保人士已就37号院提起“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相关部门表示将查证。

  2月19日下午,南锣鼓巷秦老胡同37号院。

  一片残垣断壁中,挎着相机的崔金泽被居民一把拉住。

  崔金泽是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会员,游走南锣鼓巷这样的旧城保护区,几乎是每天的工作。

  当天,他发现秦老胡同37号院部分被拆除,北屋5间大房子,被拆得只剩下最西侧两间。让崔金泽担心的是,37号院北屋与市级文保单位秦老胡同35号院“绮园花园”一墙之隔,“属于文保单位的二类建控地带,是不能随便拆除的。”

  被拆民房现稀有彩绘

  看见带相机的人进来,在秦老胡同37号院住了54年的连永利拉住崔金泽,“这房子能保护起来不?有年头了。”

  连永利带着崔金泽爬上被拆的北屋瓦砾堆,查看最西侧保存完整的一间和一间尚未完全拆除的房子,夹在砖灰结构中硕大承重柱体显示,这是一处木结构房屋。

  “五开间小式硬山顶前后出平顶拍子房,前廊后厦。进深三间九檩。正中三间相通为厅,东西两间隔开为暖阁。”崔金泽判断北屋为花园内房屋形制,不是普通的民房。

  疑惑间,崔金泽看到,尚未完全拆除的西侧房屋柱体上,有清晰的纹路,“像是竹节,明显是画上去的。”很多拆下来的廊柱也有相同的竹节式纹路。

  当晚,崔金泽向故宫古建彩绘研究人员请教。次日,崔金泽带着彩绘研究人员和记者来到秦老胡同37号院。仔细查看柱体上的纹路后,专家称,此类彩绘目前除故宫内的几处小体量建筑上可见原始类似实例外,“几无他例,极为珍贵”。

  35号37号两院身世之谜

  为何普通民宅会有稀有彩绘?

  连永利的一句话引起崔金泽的注意,“刚搬家过来时,北屋五间最东侧的围墙上有道门。”

  这面围墙正是如今的市级文保单位“绮园花园”院墙,“难道37号院跟绮园花园有关?”

  “绮园花园”的牌匾挂在秦老胡同35号院的大门上,中英文对照的说明显示:原为晚清内务府大臣的宅院花园部分,名为“绮园”,该宅坐北朝南,三进院落,园内除假山、水池、桥、亭等建筑外,还有一幢仿江南园林建筑——舫形敞轩,造型独特,2003年公布为北京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如今的“绮园花园”大门紧闭,门口挂着“非开放单位谢绝参观”木牌。

  事实上,“绮园花园”1986年即被划定为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东城区文化委员会文物管理所出具的有关“绮园花园”的资料显示,秦老胡同35号院为晚清内务府总管索家宅院的花园部分。索家即康雍乾年间索柱家,索柱后人中三人曾担任总管内务府大臣。辛亥革命后,索家败落,房产分割出卖。

  对于37号院与35号院的关系,东城区文委文物管理所表示也不清楚,可去东城区志办公室查找最早的史料。

  东城区志办公室保存的《北京文物胜迹大全》东城卷称,如今文保单位“绮园花园”内存在假山、水池、桥、亭、舫形敞轩等。

  “但假山、水池、桥、亭、舫形敞轩都不在35号院。”连永利的父亲回忆,1958年搬来时,这些建筑都完整保存于37号院。连家父子和37号院多名居民证实,1976年地震,院内的假山被移走,一座移到东单公园,一座移到景山。

  记者从北京市测绘院“1953年秦老胡同测绘图”查到,37号院中的测绘图上明确标明有亭子所在位置,而35号院则无此建筑。

  索家后人为“绮园”正名

  就在一个月前,一位老人带着儿子、儿媳和孙子来37号院被拆的北屋拍照。

  连永利的父亲说,老人说这房子原本是他家的,拍照想留个纪念,“估计是索家后人。”

  2月21日下午,记者到交道口派出所户籍室,试图寻找索家后人现居地。

  民警查询的秦老胡同老门牌资料,秦老胡同31、33、35、37、39号在早年对应的门牌号依次为18、甲18、乙18、丙18、丁18号,“以前是个大院子。”

  经多方寻找,记者找到带家人来拍照的老人——索家后人、68岁的察先生。他得知37号院北屋被拆,过来把北屋屋顶上的彩绘和廊柱拍下来。

  察先生指着37号院一处平顶房说,舫形敞轩至今仍在,新中国成立后不断有住户搬进该院建房,有人将舫形敞轩翘起的穿舵部位砸毁,但舫形敞轩上的房屋仍存。

  “要说索家花园,肯定是说37号院而不是35号院。”察先生说。

  索家后人之前手绘一张37号院图上,明确画着假山、水池、桥、亭、船屋(舫形敞轩)等。察先生的爷爷存耆和父亲奎垣均有关于35号院和37号院的资料留世。

  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定宜庄所著的《老北京人的口述历史》中,奎垣说,索家宅子中,秦老胡同35号院,“现在大伙儿一个劲儿说索家花园,实际上不是花园。要如果说花园,是那边有一个大杂院,有一个大厅,有个石船。”

  《老北京人的口述历史》还提到,秦老胡同37号院卖给了科尔沁王公后人包家。

  包家后人回忆,37号院“是花园,不是四合院,有假山、河、船坞,就是石舫”。

  2月22日,北京市档案馆解放前老门牌资料显示,1947年,秦老胡同35号院为一家建筑公司宿舍,37号房主为叶姓和赵姓人家,院内房屋被租给13家70余人居住,大杂院格局业已形成。上世纪50年代成为直管公房至今。

  看着一片废墟的37号院和大门紧闭的35号院,崔金泽怀疑当初鉴定“像是个乌龙”,弄错“绮园花园”的位置。

  递申请表文保部门将查证

  如今,37号院面临着被拆除,源于南锣鼓巷地下停车场的修建。

  秦老胡同37号院的居民表示,去年11月,该院北屋开始拆除。住在北屋仅存最西侧一间的黄老太说,由于年纪大不愿意搬到楼房居住,她向来谈拆迁的人提出找平房居住,“后来就没人再来找我。北屋被拆了4间,只剩我这一间。”

  2月25日,交道口街道办民政事务办公室丁姓科长称,建停车场是政府行为,拆迁公告早在去年六七月份就已贴出。“涉及前圆恩寺胡同28号和30号,还有秦老胡同37号的一部分,停车场项目经过区规划部门的批示。”丁科长说,“37号北屋是不是文物的主体,具体不太清楚,我们只是做群众工作,不懂这些东西。”

  北京市规划委官网的确有该停车场项目用地控规调整公示。

  根据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以及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要在秦老胡同35号院的建设控制地带搞建设,必须征求文物部门意见。

  2月24日,北京市文物局文保处工作人员表示,从没有接到东城区关于在南锣鼓巷建设停车场的意见征询,“那个区域很长时间都没有类似建设规划批示。”

  为挽救秦老胡同37号院的命运,崔金泽提起“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表”,并已快递至东城区文委文保科。

  崔金泽认为,37号独具特色的花园格局大体尚存,尤其是最主要的五开间正房及船屋两组建筑留存至今,虽于数月前遭部分破坏但主体结构完整,尚可恢复。

  在申请表价值评估中,崔金泽写道,与秦老胡同37号一墙之隔的35号已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称为“绮园花园”。从其门口悬挂的官方简介可知,“绮园花园”内有假山、敞轩、船屋等建筑,明显所指为今37号院内之物。作为名义上已经受到保护的文物本体,理应被划入市文保单位保护范围之内。

  对此,东城区文委文物管理所表示,当时确定秦老胡同35号院为绮园花园区级文保单位的人,或去世或退休,都不好找了。之前确定文保单位多为专家根据现存资料,对其所认为有价值的文物进行评估之后挂牌,“不是不存在弄错的可能,这得继续查证。”

  2月25日,东城区文委文保科工作人员表示,“绮园花园”现属市级文保单位,如果要对秦老胡同37号院进行文保单位范围扩展,需和市文物局联系。

  北京市文物局法规处、安全督察处工作人员称,对于秦老胡同35、37号院的情况尚不了解,需调查后确定具体情况,“对现在的37号院进行文物身份认定,需从东城区文委走程序。”

  ■ 建议

  文物密集区 拆前应排查

  看着挂在秦老胡同35号院门上的“绮园花园”的牌子,索家后人察先生心里不是滋味。

  他说,旅游的人走到这,导游介绍“这是索额图的宅子”,还有人说是晚清皇后婉容的姥姥家,“这都是哪跟哪啊,以讹传讹,都不是一码事。”

  从35号院的挂牌,到37号院的拆除,“从来没人问过我呀?”察先生说。

  多名在秦老胡同住了几十年的老居民说,按照35号门上挂着的文物命名说明,他们都知道从一开始就弄错了,“没人问我们,也不知道跟谁说。”

  民间古城保护人士华新民也与记者一起参与秦老胡同37号院的调查,她仔细比对文字史料、测绘图和现场后认为,索家宅子本身就是一个整体,“要保护的应该是35号东侧建筑、35号和37号整体,包括花园部分,但现在还把花园的位置弄错了,造成严重的后果。”

  华新民称,文物保护工作不应过分注重或纠结于一个古建已经是哪个级别的,“我们的文物保护法不是只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如果是这样的话,随时发现的文物,就都不能保护了。” 崔金泽也认为,没有文物身份,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完全错误的概念。法律并未规定,只有认定为文保单位的文物才受保护。核定文物单位只是文物部门依法行政的手段,是法律对文物部门的要求,而不是判断保护对象的依据,文物在被核定为文保单位前就被拆除,这本身就是文物部门的失职。

  文保人士建议,像南锣鼓巷这样文物密集区的地方,拆迁建设更应严谨慎重。在做工程拆建前,文保部门能否做最后的排查,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崔金泽称,南锣鼓巷自元朝便有,迄今已700余年,街区下很可能存在其他文物,“这样的历史文化街区,开挖停车场实需审慎。”

  A08-A09版采写/本报记者张永生

  A08版—A09版摄影 本报记者 尹亚飞

  新京报制图/师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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