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今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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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金煜 饶沛)今起,《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昨日,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表示,社区居民将垃圾分类后,如果发现运输部门混运,将立即严厉处置。据北京市城管局介绍,分类垃圾混运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今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将在现有的1800个分类达标居住小区基础上,重点推进600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达标试点。
昨日在市文明办举行的“2012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主题工作会上,副市长刘敬民说,垃圾分类的投放、运输和处理三个环节都要抓。在社区,要动员社区志愿者进行宣传,有的小区发了绿桶,但居民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宣传没到位。要重点对居民区中的主妇、保姆、孩子宣传垃圾分类。
刘敬民表示,餐厨垃圾分类难度高,易混运,是管理重点。一些社区做好了垃圾分类,但在运输时,环卫或外包部门又将垃圾混运,一旦发现,将立即严厉处置。
另据了解,昨日在工作会上,和平里街道、西长安街街道、朝外街道等60个街道、乡镇,北关厅社区、培新街社区、新源一街小区等100个居住小区,100个乡村等共400个单位以及1000名个人获得了“垃圾分类贡献奖”。
■ 追访
垃圾混运最高罚5万
记者从北京市城管局获悉,根据今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否则将被城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县城管大队将对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抽查,一旦发现分类垃圾被混装将按照条例进行处罚。
■ 试点
和平里17社区垃圾分类专人指导
东城区和平里街道目前有将近40个小区,2010年,街道的5个小区开始试点垃圾分类,2011年,试点垃圾分类的小区达到了17个。和平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俊强说,每年街道都会投入30万元用于垃圾分类。
张俊强说,街道为17个小区配备了垃圾桶,还为每家发了两个垃圾桶和300个垃圾袋。每个小区还配备了1名垃圾分类指导员。他们都是街道向社会聘任的40、50人员,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7点,在社区里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指导员主要是告之居民如何分类,如果碰上不配合的居民,就亲自分类。”张俊强说,有些居民暂时不能做到将自家的垃圾进行源头分类,街道除了宣传外,都依靠这些指导员进行现场分类。经过两年多试点,17个试点小区的居民都已经养成了将垃圾分类的习惯。
本报记者 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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