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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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异味背后是监管“异味”

2012年03月0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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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武汉部分地区居民2月29日开始反映饮用自来水味道异常。目前,已查明味道异常系上游排污所致,武汉市已采取措施。武汉市环保局1日的报告显示,因地处白沙洲水厂上游约3公里的陈家山闸大量排放污水,影响取水质量,水厂加大投氯量,自来水出现异味。

  当饮用自来水出现异味,担心的市民们纷纷购买矿泉水作为生活用水时,有关方面“水厂各项出水指标符合标准,可以饮用”的解释,让打开水便闻到异味的我们感到无奈。去购买瓶装水,不划算,也“买不起”;不去购买,明明有异味,闻起来也刺鼻,不能下口,却还听说“可以饮用”。这就让我弄不懂,既然“可以饮用”,市民为什么恐慌?既然“可以饮用”,怎么平常饮用的自来水没有异味?

  总算调查结果出来了,这说明有异味的水质是不正常的,既然不正常,为什么不提前通知市民?直到市民反响大了,水务集团才不急不慢地前来回应“有异味,仍安全”,并且还说是环保的责任,是水源的问题。如此推脱责任,显然不在理,殊不知,供水的水务集团不能保障市民用水的安全,这跟酒店不能保障消费者的用餐安全没什么两样。

  有报道说,早在2007年,武汉白沙洲水厂就出现过异味水,2010年也有媒体曝光白沙洲取水上游有排污口。而今,又出现因上游排污影响取水质量问题,真令人纠结。同样的事情却发生了三次,恐非偶然。白沙洲水厂上游有多少需要排污的企业,他们存不存在违规排污问题,作为监管部门,理当主动些,不能总做“事后诸葛亮”。

  □玫丽娜(武汉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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