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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唯冠破产不是苹果利好

2012年03月0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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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与法

  iPad3马上就要上市,如果苹果公司在商标案终审败诉,其新产品可以在中国改个名称销售,但如果案件迟迟不判,他们会很困扰于iPad3是否更名的两难问题。

  据新京报报道,正在与苹果公司进行iPad商标争夺战的深圳唯冠公司近日被债权人提起破产。此次对深圳唯冠提起破产申请的是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公司(下称“富邦保险”),该公司曾于2011年6月向深圳中院提起破产申请。2012年2月20日,该公司再次向深圳中院要求裁定深圳唯冠进入破产程序。

  一般情况下,法院决定企业是否进入破产程序除了会考虑提起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意见外,也会考虑企业自身、其他债权人银行、员工的意见。目前法院没有按照常规在法定的期限内(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相关裁定,可能是出于上述考虑。

  据相关报道,唯冠目前的资产已经被八大债权人银行冻结,而iPad案唯冠背后也可以看到这些债权人的身影,如果要让唯冠破产,他们显然有更强的动机来做此事。但很显然,他们没有提起破产申请,也就是说目前深圳唯冠的主要债权人并不希望让唯冠破产。

  为什么他们不希望唯冠马上破产?可能有如下几个原因:

  一、如果现在破产,广东高院正在审理的iPad商标诉讼的判决时间会被拖延。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如果深圳中院此时裁定唯冠破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iPad商标转让纠纷的诉讼势必要中止,要等到深圳中院指定了破产财产管理人后,该管理人替代唯冠的诉讼地位再重新进行审理。

  二、即便现在不破产,iPad商标也不会被转走。

  目前唯冠在与苹果的商标权案中,一审已取得了胜诉,二审还有两个月就可以审结,只要案件胜诉,债权人可以顺理成章地向法院申请拍卖商标折抵深圳唯冠的债务。所以,是不是进入破产,iPad商标都是债权人的囊中之物,多数债权人显然不希望节外生枝。

  三、案件悬而未决对苹果公司也不是好事情。

  即便是苹果公司,也不会愿意案件审理被再次拖延。因为iPad3马上就要上市,如果苹果公司在商标案终审败诉,其新产品可以在中国改个名称销售,也就不存在商标侵权问题。但如果案件迟迟不判,他们会困扰于iPad3是否更名的两难问题:如果主动更名,等于向全世界告知他们在和唯冠的iPad商标诉讼中认输,如果不更名,将来判决一旦败诉,就意味着更高的“侵权金额”。

  因此,如果富邦保险的破产申请被接受,对唯冠公司、唯冠的主要债权人都不利,对苹果公司也不是利好。基于此,唯冠在短期内进入破产程序的可能性不大。

  □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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