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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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03月0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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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人大代表克制过热的立法冲动

  “两会”素来是立法建言的盛宴,各种琳琅满目的立法议案、提案让人眼花缭乱。诸如主张立法保障妻子监督老公私房钱,立法规范邻里关系,立法推行家务劳动工资化以保障女性权益等。代表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热情固然值得肯定,但这种非理性的立法冲动却令人堪忧。

  法律不是万能的,并不是一切社会问题都能转化为法律问题。过分依赖法律,和漠视法律一样,都是属于法律认识上的迷失。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社会秩序需要靠法律、道德、伦理、宗教乃至民俗等各种力量来共同维系,本该由道德规范解决的问题,用法律手段取而代之,恐怕后果会事与愿违。在倡导社会管理创新的今天,要重视法律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强社会建设。

  笔者以法律专家的名义,寄语正在起草议案的“两会”代表,树立理性的立法观,走出立法万能的误区,克制住非理性的立法冲动,彰显谦抑和节制的立法美德。多多珍惜有限的立法资源,多提一些经过扎实深入调研、深思熟虑和可行性论证的成熟议案。

  □刘武俊(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

  别把代表委员称作“首长”

  代表委员入住酒店后,服务员会怎样称呼他们?据《齐鲁晚报》报道,有的称呼“某某代表”、“某某委员”,有的则称呼人大代表为“首长”,这让一些代表,尤其是来自基层的代表感觉有些尴尬,甚至有代表要求服务员:“不要叫我首长。”

  究竟怎么称呼我们两会代表们,对每一个直接参与两会的人员都是一个要面对的问题。我想不妨直呼他们代表的身份。

  “首长”的称呼,某种意义上指代上级领导关系,作为人民代表与基层群众之间的面对面交流,应该是平等而一视同仁的。如此称呼,潜意识里就让参与两会的相关人员,与人民代表之间产生了一种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隔阂。在要求代表委员们“接地气”的同时,民众也要习惯以平等的目光和姿态,来和代表委员们交流。

  □程奎星(职员)

  说清熊胆的作用确实很必要

  在“两会”上,活熊取胆问题继续发酵。有委员提出对此予以取缔;而卫生部副部长王国强则表示,熊胆等名贵中药材是人类抗击疾病的工具,在尚无有效替代品的情况下,“活熊取胆”也属无奈之举。不过,说清楚熊胆的作用,对是否禁止活熊取胆至关重要。

  活熊取胆是存是废,应以正确评估其对人类生存和生活的意义为基础。熊胆入药,入了什么药?临床应用情况如何,疗效怎样?是否治病救命,治了什么病?这些恐怕都要有一些案例的公开,才更有说服力。

  当然,即便如此,也应尽可能控制活熊取胆的规模,并将其使用限定在特效药范围内,确保有针对性用药,并尽可能减轻活熊取胆时的痛苦,否则就怨不得动物保护者们抵制了。

  □潘璠(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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