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将官员财产公开纳入法治轨道,是大势所趋,迟早要做的事情,不如尽快推进;公开的级别、公开的方式等问题,可以通过立法程序解决。
据新华社报道,韩德云连续两届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自2006年起他在每年的两会期间都向全国人大提出关于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建议,今年他将提交《请求全国人大尽快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纳入立法计划》的建议。
一份关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建议,韩德云代表连续提了7年。这当然体现了韩德云代表履职的执著,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重要,以及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的不易。
值得关注的是,韩德云代表多年的坚持,还是有了一些效果。据报道,几年来他提出的建议均得到回复,从前两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直至去年中央纪委在给他的回复中明确表示:“已经着手起草建议稿”。
从回复部门升级到回复措辞的变化,可以看出,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建设一直在向积极的方向发展。2010年《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出台,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开始内部申报。相关的制度与实践准备,已经在向官员财产公开的方向前进着。
可无论是韩德云代表,还是公众,或许不会满足于只看到这些“准备动作”,官员财产公开立法何时“破冰”,更是民众的殷切期待。
将官员财产公开纳入法治轨道,是大势所趋,也是建设责任政府、透明政府的需要;迟早要做,不如尽快推进。
现在,很多国家均已专门对公职人员进行道德立法。如美国国会1978年就通过了《政府道德法案》,1992年又颁布了附有大量司法判例的《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加拿大在1994年颁布了《公务员利益冲突与离职后行为法》;高级别官员财产公开都是这些道德立法中的重要内容。
据报道,同样是发展中国家,巴西既有对一般公职人员进行规范管理的《公务员道德法》,详细列举了15项从政禁令并作为公务员晋升的参照;也有针对高级官员监管的《行政、立法、司法部门高级官员申报财产法》,对各级政府官员以及法官和检察官的财产申报予以具体规定。
当然,立法者也可以考虑,官员财产公开与官员隐私之间如何做出平衡。比如,有的国家并不主张将所有的官员财产等私人情况公开上网,但是,公民可以提出申请察看某位官员的财产等情况,而且,这些官员的私人材料也严禁用于商业等目的。
但无论如何,这些制度的前提都是公开。至于公开的级别、公开的方式等问题,都可以通过立法程序解决。就我国而言,也只有通过立法程序的博弈,在相关问题上才有可能达成让社会普遍接受的共识。
韩德云代表今年提出的建议是《请求全国人大尽快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纳入立法计划》。期待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管是作为单独立法项目,还是作为政府道德立法的重要内容,都能够尽快启动。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就是对韩德云代表和公众最好的回复。
□龙树(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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